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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存贷比,打通降准降息的任督二脉?

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这是自1995年起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法》首次迎来大修。其中,被业内长期诟病的“存贷比”75%红线将正式取消,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不再作为硬性监管指标出现。此举意味着,戴在银行头顶20余年的“紧箍咒”终于解除,银行高息揽储的现象或将彻底成为历史。

 

废除存贷比的背景是什么?对我国银行业将带来怎样的影响?是否将带来新的风险?《商业银行法》还应有哪些方面的修订?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秘书处采访了CF40成员、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

为何此时废除存贷比?

 

  CF40:上周通过的《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取消了75%存贷比这一要求,原因是什么?为何在当前这个时点取消存贷比?

 

连平:存贷比是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监管的重要指标,主要用以管理银行流动性风险。当银行绝大部分负债是存款、绝大部分资产是贷款时,75%的存贷比要求意味着银行最多只能将全部存款的75%用以信贷投放,因而银行流动性总体安全、可控。

 

但近年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存款在负债中的比例、贷款在资产中的比例均明显下降,目前银行业计息负债中存款占比约70%、生息资产中贷款占比不到50%。这时,存贷比就不是一个很好的监管指标了,其弊端日益明显。尽管存款来源减少,但非存款资金来源增加,银行流动性其实并无问题。

 

然而受制于存贷比监管,银行只能一方面被迫减少信贷投放,另一方面在存款增速放缓的大趋势下,逆势拼命拉存款。这不仅影响信贷增长、推高了负债成本、收窄息差,也不利于银行顺应外部环境变化,推进负债结构多元化和业务模式转型。

 

可以说,在新的形势下,虽然存贷比管理在流动性监管上仍不失为一个手段,但75%的存贷比要求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银行业正常的经营发展。

 

信贷投放将大幅增加?

 

CF40:取消存贷比指标对商业银行短期和长期将会有哪些影响?信贷投放是否将大幅增加?

 

  连平:将存贷比改为流动性指标后,银行存款冲时点、冲日均的压力明显缓解,有利于负债成本下降。为满足存贷比考核,银行往往通过增加表内理财来吸收存款。表内理财采取市场化定价,利率远高于同期限存款,因而拉高了负债成本。存贷比取消后,银行通过做大表内理财来吸收存款的压力减轻,负债成本随之下降。

 

短期看,由于目前存款仍是银行负债的主要来源,贷款也是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存贷比仍会作为重要的流动性监测指标,对银行的信贷投放构成一定程度约束。而且,银行信贷投放还受到资本充足水平、风险偏好、行业投向指引、信贷需求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在目前经济下行、企业有效信贷需求不足、银行资产质量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银行会综合考虑、统筹兼顾,稳健经营,因而此举并不会导致贷款投放大幅增加。

 

长期来看,存贷比监管取消是我国整体金融体系改革的一部分,有利于优化和完善金融监管,促进社会融资结构多元化。对商业银行来说,此举还将促进银行负债结构进一步多元化,推动银行优化资产负债配置,推动银行改变业务结构和转变经营模式 。

 

 

引领资金化解融资难、融资贵?

 

  CF40:废除存贷比,对于化解我国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能发挥什么作用?

 

  连平:取消存贷比75%的法律规定,将缓解银行信贷投放的存款约束,降低存款市场竞争,促进负债成本下降,进而有利于促进贷款投放增加和整个社会融资成本的下降。特别是对于存贷比压力相对更大的中小商业银行来说,存贷比限制取消将显著改善其信贷投放能力。由于中小银行的客户以中小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为主,存贷比取消后这类企业有望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促进其融资成本下降。但正如前述,银行信贷投放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形势下存贷比取消并不会带来信贷大幅增加。

 

在我看来,存贷比取消对打通银行间市场和存贷款市场阻隔、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机制的意义更为重大,更值得关注。无论是通过降准还是公开市场操作来投放流动性,银行体系的存款并未直接增加,在75%的存贷比约束下,银行信贷投放还是不能有效扩大。存贷比取消后,准备金率下调直接提高了银行存款可用于信贷投放的比例,对促进信贷增长的效果显然更为显著。

 

不仅如此,从银行信贷投放的角度看,存贷比取消意味着存款和非存款负债已无差别,从而更有利于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影响存款、进而贷款利率,打通利率传导渠道。

 

 

松绑之后会不会失控?

 

CF40:存贷比的取消是否会给商业银行的运营带来一些风险?

 

连平:存贷比仍会是重要的监测指标,且还有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资金比例等更为完善的监管指标,银行内部也会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银行流动性风险并不会因存贷比监管取消而大幅上升。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化、商业化程度已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尽管存贷比监管取消,但还有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约束,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也会审慎放贷。

 

而为防止个别银行过度放贷,以保持信贷合理增长,央行可以采取常态化的逆周期调节政策,通过窗口指导、完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节机制以及相应的惩罚手段来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放贷。

 

CF40:取消存贷比限制对于“影子银行”的发展将带来什么影响?

 

连平:“影子银行”发展与存贷比监管有一定关系。由于存贷比约束导致银行无法放贷,银行通过加大非信贷资产配置和表外资产配置来腾挪信贷额度,因而促进了“影子银行”发展。当存贷比约束减轻、甚至完全没有,银行发展非信贷资产和表外资产的动力会有所减弱,从而不利于“影子银行”发展。但同时也要看到,银行这些非信贷资产和信贷资产不是完全替代的,从提高资产收益、创新产品、满足客户需求的需要出发,银行仍会有很大动力去发展非信贷资产业务。我认为,未来“影子银行”将会从之前的“信贷替代品”向更富创新性、个性化、差异化的方向发展。

 

《商业银行法》还应做哪些修订?

 

  CF40:除了废除存贷比,下一步商业银行法的修订可能还会有哪些方面?

 

 连平: 除了存贷比,放宽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允许跨业经营和放宽分支机构准入机制也是此次修法有望涉及的三个方面。随着金融创新业务的大量涌现,电子银行业务、理财业务、企业债券承销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商业银行法》经营范围中未包括的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业务之一;

 

同时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大量代客理财业务由表内转为表外,同业业务在资产中占比越来越高,这些变化都未能在《商业银行法》经营范围内得到体现。此次修法有望根据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实践需要,进一步拓宽商业银行经营范围。

 

近年来国内外金融形势巨变,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放弃分业经营政策。从国际经验看,综合化经营是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重要途径,可以有效地为传统银行业开辟新的业务空间和利润来源。如果我国商业银行不能加速实现转型,拓宽经营领域,将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以个案审批的方式进行,限制很多,是否能够在此次修法中通过立法的方式予以突破,非常值得期待。

 

最后,在分支机构的设立上,有望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将省内分支机构审批权限下放给各省银监局。这也有助于通过设立更多的分支机构来加强金融对地方经济,特别是县域和“三农”以及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来源: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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