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增一家!银行AIC公司阵列继续扩容|银行与保险
by 清华金融评论 2025-08-04 14:16:01
2025年7月1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布公告,宣布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代表着至此我国六大国有行均已获批开展AIC金融资产投资业务。时隔8年,我国金融市场又一次迎来了AIC公司“获批潮”,今年以来,已有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和近期宣布的邮储银行获批开设AIC公司,而我国AIC公司数量也来到了9家。未来,AIC公司与AMC公司将在竞争与合作中共同筑牢我国金融风险防线。
2025年7月1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发布公告,宣布将设立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至此,我国六大国有商业银行旗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已全部完成布局,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进入全新发展阶段。这一重要进展不仅完善了我国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债转股运作机制,也为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支持。
银行AIC公司发展沿革
银行AIC公司的诞生可追溯至2016年。彼时,我国经济在经历产能高速扩张后,产能过剩的问题开始逐渐浮现,信贷规模急剧膨胀、影子银行无序发展等多重风险因素叠加,令金融体系风险持续积聚。为应对该严峻趋势,2015年,中央适时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决策,将”去杠杆”明确纳入国家宏观调控的核心目标,而落实在缓释金融体系压力,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配套政策也持续加码。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市场化、法制化路径压缩影子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收缩)、清理“僵尸企业”、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的启动。
为推动市场化债转股、缓释金融体系压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背负着重要使命的AIC公司诞生了。2017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行成为首批成立AIC公司的商业银行试点,分别设立工银投资、农银投资、中银投资、建信投资和交银投资,专司不良资产处置和债转股业务,将银行不良债权打包转化为企业股权,帮助企业降低企业杠杆率以缓释金融系统债务风险。
2018年,原银保监会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首次从制度层面明确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的法律主体地位和业务经营范围。根据该办法规定,AIC可通过设立债转股投资计划、发行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市场化方式,开展包括债权收购、股权投资及退出安排等在内的相关业务。该规章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银行系债转股实施机构的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为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规范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AIC也成为了一类新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与AMC相互配合,共同推进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
2020年2月《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发布后,金融AIC开始设立专业子公司并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在此基础上,2024年开始,政策端持续驱动金融AIC股权投资扩围,加大对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2024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扩大试点范围、提高股权投资比例等内容。首次将AIC股权试点范围自上海一城扩大至北京、天津、重庆等全国18个城市。此外,还将AIC公司股权投资的比例从此前的上季度末总资产4%提升至10%;同时,把投资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在该基金发行规模中所占的比例,从20%提升至30%。试点范围扩展以及投资条件的放宽背景下,AIC公司迎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周期。政策一经落地,五家AIC公司均加大各试点城市的投入力度,纷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截至2024年末,新成立的AIC股权投资基金签约金额超4200亿元,基金数量超30只。
随着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管部门打算对试点进行进一步扩容,AIC公司迎来了更大的发展契机。2025年3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试点范围继续从18个试点城市扩展至城市所在省份;并明确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此外,值得注意的一点,通知还提到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2025年5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再次确认政策落地,宣布”金融监管总局已将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主体资格扩展至符合条件的全国性商业银行”。这标志着AIC设立主体扩容政策正式步入实施阶段。 也意味着国有、股份行在内的更多银行被获准参与AIC业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业务迎来关键性契机。
政策一经落地,各大商业银行纷纷踊跃响应。自政策发布以来,2025年中期迎来了一轮AIC获批潮,已有4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筹建计划获得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复,除前文提到最新获批的中邮投资,也包括兴业银行的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的信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的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此次获批潮也是我国金融业时隔八年重启AIC牌照发放工作,此次获批潮标志着我国金融业对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重新布局与战略升级。随着经济结构调整进入深水区,监管层通过重启AIC牌照发放,旨在进一步拓宽企业降杠杆渠道,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银行AIC公司与AMC公司异同
AIC的快速发展不免令人联想到在金融资产领域活跃的另一类机构——资产管理公司(AMC)。除了名称类似,其在投资范围、经营模式、功能定位上仍有一定的异同。具体来看,AIC的核心业务是市场化债转股,主要针对高负债但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股权工具长期陪伴企业成长,目标是通过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实现银企双赢。最初为化解银行不良贷款风险设立,现侧重风险隔离和资产盘活,政策要求其聚焦如房地产、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等主营业务。简单来说就是AIC偏向于使用股权工具,而AMC偏向于债权工具。
而二者的相同点在于,两者均以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从整体情况来看,AIC与AMC在业务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在处理部分企业的不良资产时,双方仍难以避免出现竞争的可能性。
具体来看,AMC的优势是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具有更丰富的专业优势。这源于其二十余年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并行而生的成熟业务体系。时至今日,AMC已成功构建一套完整的资产估值、打包处理机制。而这种经验也使得AMC在一些高风险资产项目上更加高效可靠。此外,AMC的打包处理机制相较于AIC的股权重组更加直接,强调不良资产快速变现,深受负债危机困扰而不堪重负的企业欢迎。
而AIC的优势则是其背靠国有、股份行等大金融机构背景,在商业银行生态体系中具有独特的资源整合能力。作为银行系专业投资机构,AIC能够高效整合母行资源,为业务拓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具体而言,一方面,AIC在资金端可凭借母行渠道优势获取较低成本的资金来源,相较于AMC机构展现出更强的资金运作灵活性;另一方面,在资产端,AIC能够依托母行信贷业务网络,通过贷后管理等环节前瞻性地识别潜在不良资产,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而AIC的特点是通过持有企业股权长期陪伴经营改善,强调资产价值修复而非快速变现,更适用于追求长期发展的成长型公司。
编辑丨白浩辰
责编丨兰银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