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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规范银信类业务

银监会日前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银信通道业务做出新约束。《通知》要求,银行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穿透原则落实在监管要求中;要求在银信通道业务中,银行应还原业务实质,不得利用信托通道规避监管要求或实现资产虚假出表。同时,《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信托公司实施名单制管理,应根据客户及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选择与之相适应的信托公司及信托产品。

◎ 财政部提出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思路

近日,《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发布,其中提出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共担风险,及时有效防止违约风险扩散蔓延。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审慎处置,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鼓励地方政府合法合规增信,防范存量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

◎ 环境保护税开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与现行排污费制度的征收对象相衔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是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应税污染物。

 ◎ 银监会提出积极稳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

近日,银监会表示,结合当前银行业战略转型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需要,银监会将继续推动改善银行业投资和市场环境,支持外资更广泛地参与我金融市场发展,提升银行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将放宽对除民营银行外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下一步,银监会还将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