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妈”强调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深入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集中整治 | 央行与货币


“央妈”强调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深入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集中整治 | 央行与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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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资深编辑孙世选

近年来,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时有发生。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加强规范引导,并深入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集中整治。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经济处罚。

近年来,在非现金支付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现金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逐步下降,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个别银行机构停办现金业务。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加强规范引导,并深入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集中整治。

 

2022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金服务工作座谈会,通报2021年人民币现金运行总体情况,分析当前人民币现金服务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当前人民币现金服务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银行机构办理现金业务意愿有所下降甚至出现停办现金业务的情形,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小面额人民币服务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妥善解决。

会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认识做好人民币现金服务的重要性,不断提升现金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人民币现金存取业务,凡设有实体网点的商业银行、农信社等机构必须办理人民币现金存取业务。不断强化现金服务合规管理,持续提升流通中的现金整洁度,扎实推进小面额人民币兑换工作,共同建设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长效机制,推动人民币现金服务再上新台阶。

 

据中国人民银行2月22日披露,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例如,北京某停车管理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被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北京某比萨饼店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消费,被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某燃气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燃气安装费,被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湖北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点餐,被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截至2021年末,我国流通中现金(M0)为9.08万亿元,同比增长7.7%,全年现金净投放6510亿元。

 

202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曾表示,中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区域发展差异大,这些因素以及居民的支付习惯决定了在可预见的将来,现金仍将长期存在。只要存在对现金的需求,人民银行就不会停止现金供应或以行政命令对其进行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