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点”在哪里?丨宏观经济


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点”在哪里?丨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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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内容总监丁开艳

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后,财税体制改革方向备受关注。分析预计,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进一步健全地方税收体系,理顺中央与地方间财权事权关系,以及完善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等。

官方密集发声,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呼之欲出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我国明确提出要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2023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会议的召开,使得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再次引发关注。

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落实金融体制改革,要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随后,12月21日至22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指出,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回顾历史,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抓手,我国财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深化改革,为经济发展、政策发力提供了财力保障。1993年国务院作出《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财政体制由此从“分灶吃饭”体制转向分税制,构建了长期有效的中央和地方关系以及系统规范的预算制度和税制体系,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财税体制改革,以“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重点围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大任务开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在哪里?

在内外部经济环境均严峻复杂的背景下,财政为经济回稳向好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依然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多等挑战。这意味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需要从经济或者当前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等角度出发,即谋划财税体制改革不能仅仅考虑财税本身,而是要关联到经济本身,要关注改革切入点、改革的基本框架、改革相关要点。

对于具体改革方向,粤开证券分析认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既要解决短期面临的宏观税负持续下行、财政紧平衡、地方债务风险上升和土地财政向何处去的问题,更要站在国家治理和国家战略的高度,围绕促进共同富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统一大市场、统筹发展与安全等战略任务,构建新的财政和税收制度。这需要立足经济数字化服务业化、人口老龄化少子化、人口流动都市圈城市群化等内外部约束,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企业、科学家各方面积极性,通过重塑激励约束制度,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平衡,实现财政更可持续。

银河证券分析认为未来财税体制进一步改革方向包括财政体制、税收收入和政府预算等方面。具体来看:

一是当前财政体制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不配,地方支出政府责任持续加大,造成债务堆积且逻辑上无法“出清”。预计未来改革路径应是“加强中央统筹,规范地方融资”的思路。2016 年的 49 号文对完善财政体制的要求是“中央统一决策,地方授权执行”。例如当前新一轮的债务置换和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均指向中央对于地方隐性债务问题坚决的态度。其实过去以来我国由于“土地财政”和地方融资平台的存在,客观上形成了类似于欧洲的“货币统一、财政独立”的体制,该政策体制的弊端在于中央银行在地方债务出现违约风险时,难以提供直接的流动性支持。而当前由于我国房地产供需格局的深刻变化,使得这一风险有所加剧,财政体制及地方债务融资方式转型势在必行。

二是从税收的角度来看,房产税“十四五”期间不具备开征基础,个税立法尚未纳入全国人大五年规划,其次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制存在改革需要。房产税因为当前经济形势、税收的技术问题、以及对财政补充较弱三方面因素,在“十四五”期间不具备开征基础。从宏观形势来看,2023年7 月政治局会议已明确提出“房地产供需关系的转变”,房地产行业发展已经进入到了重要转折点,房产目前正逐步由投资品转化为消费品。从技术上来看,目前我国实质上已经缴纳了物业税,征收房产税存在一定争议。此外,从房产税对税收的贡献来看,即使开征房产税其适用范围也决定了税收总量较小,对财力补充的经济意义可能小于其对当前经济的负面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个税修订法案与房产税同样尚未纳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意味着短期内对其税率及税制要素等大的机制不会出现较大变化,但完善专项扣除比例和专项不无需修法,例如今年新增的“一老一小”专项扣除等边际政策,未来仍有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空间。

除上述税种外,也有分析认为,企业所得税、碳税、数字税等相关税种同样值得关注。

早在2022年,时任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就表示,紧紧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财税改革“先行军”“突破口”作用,服务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财税改革没有完成时,还有许多硬骨头要啃、难关要攻克。必须再接再厉,坚定改革信心,统筹方案制定和制度执行,牵引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早在1997年发表的《分税制取代包干制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一次飞跃》介绍了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思考,文章指出,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要明确划清,建立地方税税收体条,建立科学的、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责编丨 丁开艳

校对丨兰银帆

初审丨徐兰英

终审丨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