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有过哪些金融关键词? | 宏观经济
by 清华金融评论 2024-01-15 08:56:52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即将发布,今年的一号文件将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2个中央一号文件,这项文件将对2024年“三农”工作进行部署。
2019年: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2019年初,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2019年1月3日,《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方面,金融成为重要支持性政策。
当年的一号文件提到,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研究制定商业银行“三农”事业部绩效考核和激励的具体办法。用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政策,切实降低“三农”信贷担保服务门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重点领域特色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
同时,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
2020年:强化对“三农”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2020年1月2日,《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发布,金融成为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重要措施。
当年一号文件提到,强化对“三农”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提高风险容忍度,优化精准奖补措施。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适度扩大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合理设置农业贷款期限,使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
同时,文件指出,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地方政府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银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继续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
2021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2021年1月4日,《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背景下,金融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文件提到,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明确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
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完善涉农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做法逐步扩大到全国。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2022年: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
2022年初,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复苏脆弱,气候变化挑战突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党中央认为,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1月4日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被列入当年一号文件。
文件指出,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2023年: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2023年初,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2023年1月2日,《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要求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
文件指出,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鼓励发展渔业保险。
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号文件主题一览
| 年份 | 主题 |
| 2013 |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
| 2014 |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
| 2015 |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
| 2016 | 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
| 2017 |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
| 2018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 2019 |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 |
| 2020 | 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
| 2021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
| 2022 | 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
| 2023 | 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责编丨丁开艳
初审丨徐兰英
终审丨张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