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高管讲消保 | 中国人寿集团提醒:理性投资、警惕诈骗


金融高管讲消保 | 中国人寿集团提醒:理性投资、警惕诈骗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金融为民”理念,并切实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多家保险公司启动了一系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并牵头开展了“金融高管讲消保”一系列教育宣传活动。今日,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白涛、总裁蔡希良在对外发布的《致广大金融消费者的一封信》提醒:

秉持适当原则,科学理性投资。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购买前充分了解产品类型、风险等级,综合考量自身需求、风险偏好、承受能力、同类产品购买情况等因素,认真做好风险测评、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做到理性决策、理性消费。

警惕各类诈骗,增强风险意识。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短信、广告传单、社交媒体等非正规途径推销的金融产品或服务,警惕所谓“低息快捷”“免抵押担保”等贷款广告、“保本高收益”“保底高回报”等理财产品,远离非法集资、代理退保、“征信修复”等金融陷阱,同时要谨防通过AI技术、直播营销等新手段实施的诈骗行为。

保护个人隐私,严防信息泄露。对于来源不明的“内部消息”、非官方渠道发布的推销信息,要仔细辨识,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者下载不明APP,不与陌生人共享屏幕;审慎对外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信用卡安全码、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避免失泄信息导致财产损失。

用好维权渠道,依法主张权利。线上线下的金融消费者维权渠道畅通,客户遇到金融产品或服务问题与金融机构发生争议的,可优先选择官方网站公布的投诉受理渠道协调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向当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中国人寿集团各级机构对投诉举报受理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和处理。

中国人寿表示:今年以来,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指导下,中国人寿全系统组织开展了2024年“3·15”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聚焦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保险销售“三适当”原则、诚信文化建设等内容,下沉重心将金融知识送到千家万户。人道酬诚、商道酬信,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希望通过“3•15”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的知识传播和鲜活案例,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权益保护意识、风险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