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华金融评论》高级编辑丁开艳
近年来,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占比持续上升,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与各种互联网公司进入保险领域并对传统保险形成冲击。针对当下互联网保险如何更好发展的问题,在第一届中国金融科技大会上,参会嘉宾建议:传统保险互联网化不应仅在产品层面,金融科技公司可运用技术同保险公司进行互补性竞争。
传统保险互联网化不应仅在产品层面
积极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已成为当下互联网保险行业共识,越来越多传统保险公司正在主动拥抱互联网,实现创新发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市场规累计保费收入1431.1亿元,是去年同期1.75倍。在布局互联网成为保险公司战略重点的背景下,传统保险公司如何和互联网有效结合才能更快积累经验,取得发展?对此,大特保CEO周磊建议,传统保险互联网化不应仅在产品层面。保险公司应继续挖掘保险消费场景,传统保险互联网化在很多环节仍可借助技术手段进行互联网化。
周磊认为,第一,保险需求是多元的,不同人群、不同场景、不同支付能力的人群对保险的需求不同,保险公司需要思考如何通过互联网手段增加跟客户之间互动、推动客户黏性,创造或者挖掘保险消费场景。
第二,在中国保险渗透率比较低,保险市场很大,传统保险互联网化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如,从服务方面来判断,保险产品互联网化就是一项庞大的、体系化的事情。
周磊建议,尽管保险“触网”已经有十多年时间,但其实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互联网更多只是作为一个渠道而存在,传统保险公司对于产品研发或者流程设计、风控等等是基于线下分销模式或者要求设计,传统保险互联网化不应仅在产品本身层面,在服务、客户体验、风控、流程管理等环节都需要通过新技术进行互联网化,有继续互联网化的空间。只有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本身存在的问题,达到共赢,这样才具有更大意义。同时,借助互联网的技术手段能够真正让保险实现普惠。
金融科技公司可用技术同保险公司进行互补竞争
当下互联网保险产品、服务、模式创新不断出现,新兴互联网企业也在逐步涉足互联网保险,新兴金融科技公司是否会感受到来自传统保险公司的压力,新兴公司如何和传统保险公司竞争?对此,大道金服董事长柳博认为,金融科技公司可在一些领域用技术同保险公司进行互补性竞争。
一方面,柳博认为和传统保险公司相比,新兴公司和传统保险公司还是有差异化竞争或合作竞争机会:传统保险行业不擅长领域,如信贷领域;新保险产品领域也有竞争合作机会。在上述领域里,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利用技术同保险公司进行合作以实现互补性竞争。
柳博举例介绍,在中国房产交易领域,具体过程有赎楼、过户、抵押、按揭等等流程。整个房产交易流程大多需要两个月左右,在中国传统房产交易中时间过长,手续繁琐,是交易的痛点所在。解决此问题,除却经纪公司方面的考虑,还是因为中间缺少专业化的保险工具——“产权交易保险”,如果买卖双方通过购买“产权交易保险”,可以使银行按揭提前发放,将赎楼、过户、抵押等环节放到房屋交割之后完成。
另一方面,柳博建议,可借助移动互联让整个保险产品销售更加高效。移动互联作为一个很好的工具,当某一客户申请保险产品的时候,可以通过大数据、央行征信快速判定客户需求,同时,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也是一个很好的触发客户活跃的工具。互联网的方法就应用在了业务推广上,提高销售效率。
(此文根据2016年7月10日第一届中国金融科技大会演讲内容整理而成。)
本文编辑/丁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