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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上葵:“点绿成金”的绿色金融实践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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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向绿色发展转型。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可以为实体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本文总结了湖州市发展绿色金融的实践经验,并思考当下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题,进而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随着绿色发展陆续成为全国“十三五”规划、G20杭州峰会的重要理念,特别是在“两山”理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下,湖州市利用既有生态条件,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率先提出了创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目标,先行先试地开展探索实践。

发展绿色金融的背景及基本设想

作为“两山理论”的诞生地,湖州市在2014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成为全国地级市中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获批以来,湖州坚持先行先试不动摇,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也是为发展绿色金融奠定了扎实基础。

争创绿色金融试点的背景条件

一是政策有依据。经国务院同意由六部委印发的《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指出,要“优先安排开展国家相关试点示范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明确将湖州列入全国五个试点地区之一,先行先试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作为金融资本投向自然资本的基础,为湖州率先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供重要依据和支撑。

二是发展有基础。近几年,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绿色经济效益持续快速增长。

三是各界有共识。2015年7月,中国金融学会在湖州举办“绿色金融•生态文明”南太湖论坛,肯定了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果,并把湖州作为案例进行提炼,同时建议湖州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基本设想

坚持先行先试不动摇,围绕五项工作重点创新突破,积极构建与湖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绿色金融体系,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金融发展的湖州经验。

一是在建立绿色金融促进创新发展的新机制上实现突破。积极推进金融体系绿色化改造,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在此基础上,推动建立绿色信用和绿色评级体系,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在探索绿色金融促进协调发展的新途径上实现突破。加大绿色金融的财政货币政策引导,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建立绿色金融长效投入机制;三是在打造绿色金融促进绿色发展的新样板上实现突破。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基金,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建立完善财政金融政策,形成绿色金融正向激励机制和逆向约束机制;四是在构建绿色金融促进开放发展的新载体上实现突破。广泛开展与国内外城市在绿色金融发展各领域、各层面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绿色金融做法和经验,形成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有效的政策举措;五是在形成绿色金融促进共享发展的新路子上实现突破。大力运用绿色金融产品和资金,支持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加快南太湖流域综合整治,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形成经济绿色化,绿色经济化,切实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发展绿色金融的实践与成效

经过几年的发展,湖州市在建设绿色金融专营机制、建立多元化绿色金融融资模式、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方式、助力企业的绿色化转变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倡导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市场主体绿色转型

一是以辖内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湖州银行、安吉农商行4家机构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点,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专营机制。

二是完善绿色信贷管理,积极实施流程再造。督促银行机构制定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指导意见,将“环保一票否决”纳入信贷管理全流程。辖内建设银行等制定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指导意见,首次将绿色信贷列入KPI(综合经营计划)考核范畴。

三是提升绿色信贷创新深度,积极实施产品再造。湖州市一些银行机构试点推出“环保贷”等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光伏贷转型贷款业务,着力缓解绿色融资抵押担保难题。

四是大力助推经济转型,推进企业绿色再造。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加快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清洁生产实施效果好,企业绿色发展理念强的企业,加快培育成为绿色企业。与此同时,通过开展绿色项目遴选、认定和推荐工作,建立完善绿色项目储备库。

畅通多元融资渠道 做大绿色融资总规模

湖州市坚持发展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举,创新传统信贷新模式,探索绿色金融与产业资本联动合作模式,推进绿色债券的发行,不断拓展绿色融资渠道,确保了绿色金融规模总量稳步增长。

一是发挥绿色信贷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各银行机构灵活运用“大额信用+降息”“灵活还款+定制”“综合测算+特批”等模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二是发展绿色直接融资业务。推动符合绿色发展导向的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纳入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2016年新增上市企业1家、新增“新三板”企业30家。同时,抢抓绿色债券发行的政策机遇,指导企业搞好项目整合、信用评级、中介对接等工作。三是创新绿色信贷资金供给。引导各银行机构有效撮合理财、信托、基金等各类业务,做好新兴投行业务与绿色产业项目的对接,通过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双项并举,提升资源整合力度。四是合理发挥引导基金放大作用。湖州市产业资金整体发展目标突出“绿色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两条主线,初步设计为“双百亿工程”,即政府性出资20亿元左右,形成总规模200亿元以上的产业基金,其中“绿色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各100亿元,拟带动投资1000亿元以上。其中,绿色发展方向拟适时设立“绿色发展产业基金”,该项目前期已经与世界银行进行初步对接,重点投向治水、治气、治废、治矿等环保治理领域,总规模1.5亿美元,其中,世界银行1亿美元为优先级。

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切实提高绿色信贷便利

湖州市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支持和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共识,以基础保障机制建设为重点,努力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一是推进绿色信贷贴息等基础性制度建设。通过建立绿色金融财政贴息制度及风险补偿制度,加大对绿色信贷的财政贴息力度。二是积极推动环境责任保险试点。湖州市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拟将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纳入县区生态市建设考核要求,并在铅蓄电池、电镀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过程中予以推广。三是优化改进绿色支付环境。推动“绿色支付无障碍区”示范点建设,促进绿色支付应用。四是加快推进绿色担保机制建设。加快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从而形成全面的银政保风险防范和分担体系。五是全面推进绿色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提供企业绿色发展相关信息,支持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发展绿色金融的下一步计划

虽然湖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进展总体较好,但也暴露出一些困难与挑战,主要表现为:绿色金融发展的扶持性政策需要加快建立,对绿色产业贷款的风险补偿、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费用补贴等方面还须加快研究。

第一,持续完善绿色金融经营机制。围绕全省产业发展导向,根据湖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绿色项目遴选认定及推荐机制,进一步充实完善绿色项目储备库,撬动更多资金投入绿色产业项目建设。

第二,稳步做大绿色金融市场规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绿领域的金融产品研发力度,有序开展包括知识产权、排污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新型抵质押权的探索,创新拓宽银行绿色金融服务领域。根据绿色企业项目的融资需求以及环保企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绿色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工作。抓紧制定实施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发展绿色保险产品,切实发挥产业转型升级的保险保障功能。

第三,积极推动绿色保险及担保机构建设。积极发展环境责任保险和船舶油污损害责任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建立面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主体的环境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将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通报环境保护部门。同时,加快推进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第四,建立完善财政金融激励引导机制。加快制定绿色金融财政贴息及风险补偿制度,并完善细化具体操作办法和规程,提高财政扶持政策的效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加快绿色产业基金项目落地,建立政府产业基金对接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基金实质性运作和项目落地实施,发挥好政府产业基金对绿色金融的引导促进作用。

第五,深化环境资源权益交易市场建设。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积极争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碳排放配额。加快制定碳排放、水权、用能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等二级市场建设,完善交易流程。推进竹林碳汇实验与示范。以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为基础,大力发展环境资源权益交易。

(李上葵为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本文编辑/丁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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