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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部委联合公告叫停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9月初,一行三会、网信办、工信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等,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社会公众应当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此后,各类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平台纷纷做出清退等安排。

 ◎ 证监会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

为提高并购重组效率,打击限制“忽悠式”“跟风式”重组,增加交易的确定性和透明度,规范重组上市,9月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简化了重组预案披露内容,缩短停牌时间。但要求披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等。同时明确了“穿透”披露标准,为防范“杠杆融资”,还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人及其资金来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的有关协议安排等。

 ◎ 中国保监会发布实施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

为提高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风险针对性,进一步提高保险业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9月保监会印发《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明确了二期工程建设的三大任务和二十六项具体任务。三大任务包括完善监管规则、健全运行机制和加强监管合作。其中完善监管规则重点解决当前存在保险公司资本不实、关联交易复杂、资产不实、多层嵌套导致底层资产不清、产品不透明、非理性举牌问题等。健全运行机制包括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检查制度,逐步建立多维、立体、开放的偿付能力风险分析监测体系等。

◎ 新三板创新层企业可在交易所发行可转债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作用,积极支持创新创业发展融资,9月沪深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发行人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可在沪深交易所发行存续期限不超过6年的可转债并可在交易所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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