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科技部副部长吴朝晖,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负责人牟淑慧针对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 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一题进行发言讲话。
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创新领域,助力科技强国建设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在会上指出,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强度和水平持续提升。
科创金融制度和市场体系持续健全
金融管理部门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框架,优化市场机制、丰富金融支持工具,初步建成包括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创业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在内,全方位、多层次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
科技型企业贷款持续保持较快增长速度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服务科技创新的专营组织架构、专门风控制度、专业产品体系、专项考核机制,推动信贷资源向科创领域倾斜。截至2023年6月末,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5万亿元,同比增长41.5%,连续3年保持30%以上的较高增速;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36万亿元,同比增长25.1%,连续3年保持25%以上的较高增速;全国“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为2.72万亿元,同比增长20.4%,连续3年保持20%以上的增速;
推出科创票据、科创公司债等债券产品,拓宽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设立科创板、北交所,深化新三板改革。引导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23年6月末,科创票据、科创公司债余额约4500亿元,超过1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近14万亿元。
稳步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允许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试点,鼓励和引导外资通过私募股权基金参与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的集中化便利政策,帮助科技型企业提高资金应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迄今,已在北京、上海、济南等7地设立了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已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重点方面,通过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与各类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更相适应、业务更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创新领域,助力科技强国建设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回答记者问题指出,在整个科技创新活动中,无论从科创主体的角度,还是一个企业发展的不同周期的角度,对金融的需求、对金融产品的需求都各有不同,所以,我们作为资金的供给方,应该聚焦短板弱项,发挥我们自身的优势,能够尽可能地满足科创型企业以及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金融需求。具体有五个方面:
我们国家是银行信贷为主体的金融供给模式,大大小小的银行是我们提供科技资金的主力军。从人民银行角度来讲,我们要运用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货币环境。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从其管理机制、风险评估、产品服务等方面提升自己的专业服务能力,把科技创新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
在债券市场上,我们推动科创型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在股票市场上,鼓励更多的科创型企业发行上市。我要特别提出,畅通创投机构“募投管退”全链条,也就是资金募集、资金投资、资金管理以及资金退出,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科创型企业的金融供给。我们还鼓励更多的科创型企业进行再融资和并购融资,并且希望银行能够为并购融资活动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
科创活动不确定性较强,融资担保和保险有风险分担的天然职责和职能。具体到首台首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政策。
鼓励科创型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加强银政企对接和科技共同信息的分享,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配套政策。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指导银行业等各类金融机构严守风险底线,重点督促他们落实好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坚持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使得金融创新、风险防范形成一个逻辑整体,推动银行业自身高质量发展,以及金融创新持续健康发展。
在今后在推动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一问题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表示,科技创新是一个探索性、创造性的工作,投入不一定有产出,但是不投入肯定没产出。所以,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体系怎样支持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科技创新活动,是我们必须回答的重大课题。我们认为,要满足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要定位以股权投资为主,股权投资是满足初创期科创企业资金需求的主要方式,同时要采取“股贷债保”联动的综合支撑体系。
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企业年金、养老金等按照商业化原则投资创投基金。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发与创投特点相匹配的长期投资产品。
刚才吴部长有所谈及,要建立健全创投基金的考评和容错免责机制,让他们放下包袱,综合算账,算长远账,更好地发挥投早投小的引导作用。同时,也要推动创投机构加强自身的投研能力建设,对投资对象也就是初创期的科创企业加强战略咨询、资源整合的综合化服务能力。我作个解释,我和著名的头部创投企业交流,他们说,管投的有100人,管辅导支持的有400人,是1:4、1:5的比例,创投基金有广泛的资源,可以把这种资源嫁接整合,推动被投资对象,也就是初创期科创企业规范发展、健康发展。我们要全方位完善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坚持双向开放、对外开放。
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不断提高上市的融资效率。发展创投二级市场基金,扩大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试点范围。活跃并购市场,在整个创投基金退出转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另外,在我国的银行信贷市场里,与并购活动相关的并购贷款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适合初创期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
初创企业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调动投贷两方面积极性,在贷款过程中附加一些股权投资的条款,如果成功能够获得更高收益,这个高收益可以弥补贷款损失,实现银行信贷资金的可持续发展。
把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打通科技、产业、金融通道作为工作重点
科技部副部长吴朝晖在会议中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要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科技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把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打通科技、产业、金融通道作为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的重点内容。
主动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合作,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与人民银行研究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若干举措;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推动科技信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配合证监会创设科创板、建立北交所,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渠道更加通畅。
发挥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银行向科技型企业投放贷款的积极性持续增强
与人民银行实施4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等提供低成本信贷支持。
深化“一行一策”合作,差异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持续优化
与国家开发银行实施100亿元专题债促进成果转化;与工商银行开展专项行动每年新支持千家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银行紧扣农业科技园区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中国银行设立目标规模300亿元的科创协同发展母基金;将建设银行纳入国家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优化科技信贷服务。
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导向持续凸显
转化基金目前已设立36支子基金,在项目层面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超过1000亿元,放大比例1:18。已投企业中,中小微企业占比超过90%,已有36家企业科创板上市。
加强科技数据共享利用和信贷模型建设,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便利性持续提高
与金融机构共享40万家高新技术企业、50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在高新区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仅2022年积分企业获得银行授信1178.6亿元。
在各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广度、精度不断提升,科技、产业、金融相互塑造、紧密耦合、良性循环的格局正在形成。截至今年6月底,科创板上市企业542家,总市值达6.72万亿元;北交所上市企业204家,总市值超2668亿元。在金融的助推下,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上升至第11位,正在蹄疾步稳的向建设科技强国迈进。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科技金融工作还面临围绕创新全链条的系统设计不足、专门的支持工具和产品不多等问题。
下一步,科技部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战略部署,与各部门密切合作,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金融措施更加精准、更加系统,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贡献。
不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科技部副部长吴朝晖在记者提问环节中提到,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对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科技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民银行等部门一道共同推动科技金融系列举措扎实落地。
总的考虑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科技创新全链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两大需求为系统牵引,坚持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条腿走路”,坚持分类施策和精准施策有机结合,坚持支撑科技攻关和服务实体经济同步推进,不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一是进一步强化科技与金融部门工作的协同联动。针对部门间统筹推进的问题,科技部将与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共同加强科技、金融、产业等领域政策协同、资源对接、信息共享。同时,共同推动这些政策在地方落实。另外,科技部作为科技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提供科技政策信息,促进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
二是进一步加强科技信贷服务能力建设。目前,针对部分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看不懂”“摸不准”等问题,科技部按照三条思路推进。第一条思路,引导银行建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构建适应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特点的信贷产品。第二条思路,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服务于科技创新,尤其是服务于重大科技创新的能力。第三条思路,推动商业银行按照商业规律,强化服务科技型企业信贷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支持引导资本市场敢于投早投小。针对前沿研究、成果转化等创新环节中的风险投资介入不足等问题,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在两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方面,加强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入到关键技术领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另一个方面,就是要支持科创板、北交所进一步优化科技型企业评价体系,更加精准地增强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可得性,提升资本市场“硬科技”底色。
四是进一步推动建立完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目前,科技金融支持政策性工具和产品不够丰富,针对这个问题,科技部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支持工作:配合支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模式;积极支持保险机构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开发保险产品;继续支持地方稳妥有序地推动科技金融相关的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