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 权威解读：围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提升金融中心能级 | 宏观经济"  ><p>
			标题：《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 权威解读：围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提升金融中心能级 &#124; 宏观经济<br/>
			时间：2024年9月2日 (上午8:35)<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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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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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时隔15年迎来全面修订，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何促进意义？全面修订的修订有哪些特色和亮点？将如何保障上海更好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澎湃新闻记者就此专访了上海市委金融办负责人。

“本次修订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发展目标，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未来的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上海市委金融办负责人表示，一是有助于完善上海金融市场发展格局和金融机构定位，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二是有助于健全金融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上海在金融领域的改革开放，为金融中心注入新活力。三是有助于更大力度支持发展科技、数字、绿色等重点领域，推动金融高效赋能新质生产力，更好地服务上海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四是有助于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营造更优金融营商环境，深化国际金融合作交流，提升金融中心城市影响力。

《条例》共八章六十五条，包含总则、金融体系建设、金融改革开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监管协同与风险防范化解、金融人才环境建设、 金融营商环境建设和附则。

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等支持指导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金融市场成交总额从2009年的251万亿元提高到2023年的3373.6万亿元，持牌金融机构总数从2009年末的986家增加到2023年末的1771家，中外资金融机构集聚，金融从业人员近50万人，金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上述负责人表示，《条例》出台十五年，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已发生了深刻变化。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从“基本建成”迈向“提升能级”的新阶段。此次修订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把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任务，以高质量地方金融法治筑牢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制度基础，通过发挥法治对上海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聚焦增强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时隔15年全面修订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主要新增内容成为焦点。

上海市委金融办负责人指出，本次修订开宗明义提出“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服务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主动呼应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部署要求，聚焦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从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角度出发，对原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

一是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夯实金融高质量发展基础。《条例》立足地方事权，从配合健全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二是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升级“浦江之光”行动，配合深化债券、期货和衍生品、区域性股权等各类市场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深化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

三是围绕 “五篇大文章”，深化“五个中心”联动发展。《条例》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强调金融对国际经济、贸易、航运、科创中心的能级提升支持，并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制度供给。

四是强化金融监管协同，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条例》规定建立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依托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常态化风险处置和风险处置评估。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推进行业信用信息应用，依法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约束。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金融人才环境建设，优化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条例》围绕打造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明确制定金融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复合型金融人才培养。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金融审判、金融检察、金融仲裁机制创新。推进智库建设，发展专业化服务机构，建设国际金融资讯中心。

聚焦金融科创“双中心”联动，加快提高国际化程度

上海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当前正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迈向全面提升能级的重要阶段。

上述负责人表示，本次《条例》的修订突出亮点、特色，将积极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迈向更高能级，进一步扩大示范引领效应。具体来说：

一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积极培育和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引导金融行业坚持守正创新，弘扬诚信文化和契约精神，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依法合规审慎稳健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二是聚焦金融科创“双中心”联动，促进科技、产业、金融高水平循环。推进上海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构建与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支持在沪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推动重点领域保险联合体发展，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支持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支持成熟期科技型企业。

三是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加快提高国际化程度。配合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大宗商品、跨境电商、航运服务、国际投融资等领域使用人民币。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统一对外开放。推进在沪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实现境内外互联互通。加强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鼓励支持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适用国际金融通行规制和国际惯例。培育和引进专业服务机构，提高国际化水平。

四是统筹金融发展与安全，加强央地监管协同。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适应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探索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一体化监管路径。建设覆盖全金融市场的交易报告库，建立金融市场快速应对机制。建设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加强经营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严格金融属性相关字样的使用。

文章来源 &#124; 澎湃新闻

本文编辑 &#124; 吴琼

责编丨丁开艳、兰银帆

初审丨徐兰英

终审丨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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