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保住国企的“姚明”地位"  ><p>
			标题：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保住国企的“姚明”地位<br/>
			时间：2015年2月13日 (下午1:21)<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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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无<br/>
			作者：王茅<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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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清华金融评论》王茅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殷大卫认为，要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是第一位的；中央混合所有制改革（宽泛意义上的）重点要解决关键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

他同时表示，“混合所有制”要求的是不同所有权主体在一个企业体内真正实现“混在一起”，而非在同一个形态中互有分界，互为彼此。

殷大卫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关于“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的话当然不等于国企改革一律要走私有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殷大卫认为，这里最关键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句话。一定要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样国有经济才有控制力，因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是第一位的，只有保持国有经济的个头，有了“姚明”，才能够控制住篮板球，才可以有影响力，这就是国有经济的大模样，至于如何增强活力可以另外想办法。因此不能够借混合所有制之名，要姚明下场休息，这样球赛就没有办法打下去。

关于中国改革，最为关键的是中国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的论述，即“如果按照现在开放的办法，到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几千美元的时候，我们也不会产生新资产阶级，基本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就是说归公有。”（摘自邓小平在中顾委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这句话说明邓小平认为应该坚持国有经济的底线，退到一定程度就不能再退下去了，基本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就是说归公有，这是最为关键的。

邓小平的这一观点，表明中国改革不能导向私有化。最近有一个例子很生动地证明中国在中央巨型国有企业方面，也就是国有经济主体的若干主要分支方面不可以搞私有化，或者不可以在中央垄断性国有企业母公司层面搞混合所有制。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指出，这些(需要国家控制的)领域不可能完全放开。控制的方式有三种，第一是国有独资，但现在来看，会实行国有独资的企业是极少的；第二是绝对控股；第三是相对控股。下一步，我们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其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其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其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其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

中央混合所有制改革（宽泛意义上的）重点要解决关键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发展混合所有制要防止给国有经济带来残缺，因此国资委层面的改革及央企改革基本上不涉及混合所有制问题。即使涉及到如中石化模式的改革，也只是“一部分股权红利的财务投资”而已。

殷大卫认为，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宽泛意义上的）的关键问题，还是退与进的调整问题，即国有经济在哪些领域可以退却，在哪些领域必须强化。按照系统性周密设计的思路，国资委的提法：“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这还是路径依赖般的观点，不大符合客观实际。

科学的标准应当是，凡是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国有企业，都应该是国有独资的。这里关键是如何理解国家安全的含义和概念，比如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算不算是国家安全？这里有疫苗制造企业、奶粉制造企业，直接涉及中国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长，而如今，疫苗事故层出不穷，毒奶粉时常见诸报端；水务企业美国人是交给军队管理的，而中国是让外商控股管理且对于合同行为不作为；涉及军队交通的铁路保有和维护，打起仗来要运兵运坦克，如果掌握在敌对方买通的私人手里，很有可能会拖延时间，使我们丧失战机，或者敌对方获得情报，飞机炸毁我们的军用物资和人员，使我们遭受重创。

可是铁路企业按照国资委的解释是要放开进行混合所有制的，这里铁路企业是否与国家安全有关，还是它们本身就算做国家安全？还是与国家安全无关？亟需阐明。2014年可以说是国家粮食安全年，但争议未决的转基因大豆油、转基因大米在中国扩散，湖南发生让儿童试吃从美国偷运过来的转基因黄金大米事件。对于粮油供应企业这些涉及生命健康的企业，是否应当算作战略性国有企业收归国有？

殷大卫说，习近平强调的当前对意识形态领域里的腐朽思想和意识流的清理、整顿，都关乎国家大局，而现在几乎所有的重点互联网企业，都有外商的控股背景，单靠宣传部门三令五申如同“隔靴蹭痒”不起作用。此外，还有很多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也许未曾发现，有待研究。

殷大卫指出，“混合”一词包含两个重要层次。第一，对“混合”的判断，是否实现混在一起？第二，对程度的判断，是否实现了完全混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还是存在一定的距离？对混合程度的判断，有助于认识“混合所有制”是否还有继续发展的空间。

“混合所有制”要求的是不同所有权主体在一个企业体内真正实现“混在一起”，而非在同一个形态中互有分界，互为彼此。宏观上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实现“混合所有制”没有任何关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还没有打开混合所有制的闸门。

（本文选编自《清华金融评论》2015年第02期总第15期“混改要坚决贯彻中央企图的理由”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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