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全国社保基金获准投资地方政府债券"  ><p>
			标题：全国社保基金获准投资地方政府债券<br/>
			时间：2015年4月2日 (下午4:29)<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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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无<br/>
			作者：老乖姐姐评金融<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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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清华金融评论》孙世选

4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适当扩大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更好惠民生、助发展。

会议指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保民生的重要资金来源。适当拓宽基金投资范围，分散风险，稳定和提高投资收益，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会议决定，在依法审慎合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是把社保基金债券投资范围扩展到地方政府债券，并将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投资比例从10%提高到20%。二是将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的范围，从中央管理企业的改制或改革试点项目，扩大到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优质民营企业。三是将基金的信托贷款投资比例上限由5%提高到10%，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四是允许基金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一级市场直接投资同业存单，并按照银行存款管理。

会议要求，在把社保基金资产更多配置到收益相对较高且比较稳定的领域时，要做好政策衔接，控制投资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在促发展中壮大保民生的实力。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运营，可投资配置于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可以在中国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投资运营。

2014年，社保基金投资收益总额1392亿元，收益率达到11.4%（自基金成立至2014年底，年均投资收益率达到8.3%）。截至2014年底，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达到15289.60亿元，基金权益14509.57亿元，其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12350.04亿元,受托管理资金约2160亿元。

按社保基金投资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比例上限提高到20%计算，社保基金最高可以用大约2470亿元购买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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