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五部门联合发文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p>
			标题：五部门联合发文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br/>
			时间：2014年5月18日 (下午4:58)<br/>
			分类：<a href="index-wap.php?cat=1" title="查看首页中的全部文章" >首页</a><br/>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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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

文/本刊编辑  张英凯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营行为，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5月1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化了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要求，规范了会计核算和资本计量要求，设置了同业业务期限和风险集中度要求，强调了加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性。同时，《通知》为金融机构规范开展同业业务开了“正门”，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

《通知》点评

2012年以来，银行表内非标业务扩张迅速，尤其是买入返售类的非标业务增加明显，导致货币和信用的扩张脱离监管。有专家认为，《通知》出台的主要目的在于约束同业类型的非标业务。

中金报告预计，上述《通知》出台后，同业类型的非标规模会逐步下降，虽然股权及其他投资项下的非标业务仍可以继续做，但这类型非标占用100%的风险权重，消耗资本金较快，在银行尚未大规模补充资本金的情况下，增量也会受到约束。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张明认为，《通知》的出台将会有效地弥补目前金融监管体系中对同业业务的监管空白，从而遏制金融机构套利行为，将潜在的金融风险显性化，从而有助于控制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总体风险，避免风险的进一步累积。

本刊认为，该《通知》的出台，有助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经营行为，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促使更多资金为实体经济服务。该《通知》有助于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管理，降低非标业务规模，有助于影子银行体系的规范发展，降低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从宏观层面看，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降低，也将给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提供一个比较宽松的市场环境。

四个有利于

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有利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促进同业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体系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有利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金融和经济体系的韧性；有利于落实信贷政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回本质”

作为人民银行牵头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的配套性政策文件，银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

银监会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答记者问时表示，“银监办发140号文”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回归流动性管理手段的本质，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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