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社科院报告称：互联网金融不会引发系统性风险"  ><p>
			标题：社科院报告称：互联网金融不会引发系统性风险<br/>
			时间：2015年5月12日 (上午11:22)<br/>
			分类：<a href="index-wap.php?cat=5" title="查看消息汇中的全部文章" >消息汇</a><br/>
            标签：<a href="index-wap.php?tag=hlwjr">互联网金融</a><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br/>
            &#160;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8日发布《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5）》。报告认为，整体而言，目前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是可控的，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

&#160;

其一，互联网金融的影响更多是理念和思维模式的改变，而非业务模式或金融本质的改变。

&#160;

其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整体规模极其有限，五种典型业务模式目前都不具有实质性影响。

&#160;

其三，监管当局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基本是有效的，比如规模略大的第三方支付已被纳入监管体系之中。最后，互联网金融发展具有特定的基础，这些基础将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而弱化。

&#160;

报告认为，从目前互联网金融五种典型业务模式来看，风险主要集中在网络借贷和互联网货币基金两个领域。第三方支付已经纳入支付清算体系的监管之中，虚拟货币受监管部门严控，风险极其有限，众筹模式因规模有限而风险更小。

&#160;

目前，存在一定风险的业务领域是网络借贷（P2P）和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基金。P2P由于具有民间借贷的性质，欺诈、变相高利贷以及信息安全等风险比较突出。余额宝等“宝宝们”对银行的存款吸收、资产负债、期限和流动性管理等带来一定的风险。

&#160;

（来源： 博鳌观察）
            <br/>	
            <span class="stamp">上一篇：</span><a href="index-wap.php?p=16950">P2P监管草案初定：不采取杠杆管理</a><br/>            <span class="stamp">下一篇：</span><a href="index-wap.php?p=16941">中国经济下滑三大元凶：中国经济未来会怎样？</a><br/>    
                        
			</p></card></w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