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张英凯:规范影子银行体系发展的多方思考"  ><p>
			标题：张英凯:规范影子银行体系发展的多方思考<br/>
			时间：2014年6月12日 (上午11:33)<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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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a href="index-wap.php?tag=%e5%bc%a0%e8%8b%b1%e5%87%af">张英凯</a><br/>
			作者：高善文<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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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张英凯

近几年，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快速增长，在推动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更好和更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金融风险。2014年3月13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记者会上表示，对于“影子银行”等金融风险，正在加强监管，已经排出时间表。

为此，本刊于2014年4月2日举办主题为影子银行风险与监管的道口形势分析会（第一期），旨在探究我国影子银行发展来龙去脉，为影子银行规范发展建言献策。与会专家有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高善文、中融信托董事长刘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周皓、光大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张旭阳、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国际金融研究处处长曾辉、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副总经理高见，会议由本刊副主编张伟主持。

对影子银行的理解

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将影子银行体系定义为“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中介活动”。与会专家普遍认为，目前缺乏一个被广泛认可的中国影子银行定义。FSB的定义相对来讲还比较科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影子银行与国外有显著不同之处。

影子银行界定

影子银行概念是一个舶来品。直接把国外影子银行概念拿过来，描述中国银行体系过去几年所经历的放贷表外化的活动，实际上并不特别恰当。高善文这样解读。

影子银行体系规模的大小，取决于对其范围的界定。如果集中考察商业银行表外融资业务，那么根据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给定一些合理的假定的话，我们估计整个表外业务的规模2013年底也许在16万亿左右。

刘洋提到，FSB已经明确了中国影子银行的定义，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租赁公司，以及不受监管的私人融资小贷公司、典当行、民间借贷等。而国务院107号文有一些不同的定义。从具体情况看，我国影子银行与西方相比有很大不同。国外的影子银行是过度证券化。而中国现在的影子银行，核心驱动则是信贷扩张的冲动，并具有两个特点：紧紧贴近于实体经济和以信贷扩张作为核心基础。

周皓同样认为，中国影子银行和西方国家研究的影子银行有区别。美国影子银行主要是过于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与房地产市场的问题，所以和中国的情况不太一样，中国没有特别复杂的衍生品，而是比较原始的银行表内往表外转移的放贷活动。

影子银行起源是银行的影子。张旭阳表示，银行最核心的本质在于它有杠杆。所以FSB认为影子银行的核心本质是信用风险期限转换，使杠杆放大。以这个标准来看实际上存在刚性兑付的各类理财产品等在内都是影子银行。

曾辉表示，目前影子银行其实是一种功能性、原则性的定义。考虑到中美之间金融体系的现实差异，依然需要有一个比较清晰、可以度量的定义。

从实务的角度分析，高见认为，影子银行定义不要只看总量，因为存在很多种不同的定义方式、不同的业务种类，因此在对影子银行的定义和分类的时候，一定要把项目和产品的定义先分清楚。 有些所谓影子银行，是正规持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受到监管的正常业务活动，是否算影子银行，也是可以讨论的。

过去的十多年，以信托公司为代表的所谓的影子银行的崛起，在客观上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弥合了金融压抑所造成的弊端，平滑了某些行业周期。只是发展到现在如此大的规模，风险更突出，需要加以注意而已，但不能因此妖魔化所谓的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体系形成的原因

在高善文看来，影子银行体系爆发式增长有两个重要的制度层面的原因。

一是贷存比考核。过去很多年时间里，外汇占款构成中国基础货币投放的几乎唯一渠道。然而2010年下半年以后，经常账户和直接投资账户盈余的扩张开始放慢，外汇占款投放增速也因此出现趋势性回落，近年外汇占款余额同比更是降至10%以下的水平。外汇占款低增长，带来中国基础货币供应和商业银行一般存款增长的大幅减速。大约在2010年年中以后，一些商业银行开始触及贷存比监管红线，贷存比考核越来越构成对商业银行表内放贷行为的严重制约。为了适应实体经济相对而言仍然旺盛的信贷需求，商业银行被迫创新信用供应方式，寻找一些替代性渠道，以突破贷存比考核，扩张自身利润，理财资金池、同业放贷等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这很大程度上构成了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资金来源。

二是信贷产业政策。金融危机以后，刺激性政策集中在房地产和基建领域。随着经济企稳回升，出于防范资产价格泡沫、控制金融风险的考虑，监管机构开始限制银行表内渠道对房地产和基建项目的融资支持。差别化的信贷产业政策，迫使相关行业大量的融资活动转向商业银行表外，构成影子银行体系巨大的资金需求。

简而言之，过去几年基础货币供应低增长与实体经济相对旺盛的货币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影子银行体系扩张的基本原因；而存贷比考核和信贷产业政策等制度层面的扭曲，直接导致了影子银行体系的快速膨胀。

刘洋与高善文观点一致，并表示信托公司这几年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借助于银行表内表外的资产的承接。资产价格的上涨、居民收入增加也促进了信托业的快速发展。银行资产出表的这种需求，本质上是信贷扩张冲动带来的，过去是金融创新，现在称为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的发展与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有关，张旭阳表示，贷款规模控制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影响因素。商业银行为了应对存款的利率市场化与金融脱媒，长远看应该调整机制、开展更多的市场化业务，提升贷款的效率。短期内则面临诸多压力，包括利润压力、客户黏合度压力，以银行同业为最主要变化，银行短期内采取了多项调整资产负债表的措施。

另外银行理财产品也成为银行在表外放贷的一个重要的机制，银行所谓的保本理财，提高了存款成本，这个也是影子银行产生的原因。

从宏观环境角度看，周皓认为，影子银行产生的原因为，在金融双轨体制下，面对利率市场化与监管的一种寻租行为。中国影子银行产生的问题是最近五年的事情，所以和金融危机与4万亿刺激也有联系，如果要提政策建议，应该和它产生的背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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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的风险

三个问题需注意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当前情况下影子银行风险基本是可控的。曾辉表示在分析影子银行时，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影子银行的个别风险是不是比传统商业银行业务风险大，和传统存贷模式业务在风险管理方面有没有本质区别。

第二，若从个别风险角度看两者间没有本质区别的话，那么影子银行是否会加大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累积，或者说是否会增加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

第三，影子银行是不是会延缓经济结构调整。目前影子银行相当部分投向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而这恰是宏观经济着力调整的方面。

五类主要风险

高善文表示影子银行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 不透明。从决策者的角度来讲，最大的风险是不清楚这个体系到底风险有多大。

2 . 流动性风险。与规范的银行体系相比，影子银行体系在面对流动性冲击时，没有非常成熟的熔断机制，也因此隐藏着更大的风险。

3 . 刚性兑付问题。项目隐含的担保导致风险定价的扭曲和资源配置的低效。

4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缺乏。这与隐含的刚性兑付相关联，一旦出现违约、破产和清算，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5 . 清偿力风险。面对可能存在的清偿力损失，资本补充、金融机构的有序退出等风险处置机制，基本还没有经过系统性的压力测试。

刘洋认为，从信托的角度，市场情况不容乐观。从目前情况看，总体的资产状态和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方式，大的风险不会出现。但个别信托公司个别期限错配问题可能存在。

影子银行体系风险是可控的

张旭阳表示，在目前情况下，不会出现美国那种急剧去杠杆化的过程。关于银行理财产品，银监会已采取了比较审慎的风险监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向也经过了比较严格的审查。流动性管理方面银行具有强大的资产负债表支持，所以流动性管理上也基本可控。风险则体现在信用溢价、扭曲的信用体系方面，与高善文的观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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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影子银行发展的措施

伴随着金融深化改革，未来金融体系无疑将向着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高善文认为，目前情况来看，整个金融体系在很多方面存在扭曲，这些扭曲在宏观经济层面上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在规范和支持影子银行体系健康发展时，需要把这些扭曲理顺。

尽快废除贷存比

高善文表示，贷存比约束的废除会使银行的很多活动，尤其是很多变相放贷活动回到一个更正常的状态。

银行的负债来源已经多样化，张旭阳认为，再用存贷比控制，其实已经抹杀掉了各家银行间的存款成本不一样的情况，忽略了资金来源不同的这个差异化的需要。但存贷比完全放开也不太现实，因为这是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可以考虑在它的分子、分母上做修改，在分母上增加期限稳定的同业存款作为负债来源，在分子上增加风险资产权重在一定比例以上的同业资产，这样等于承认同业资金的信贷放贷，但通过资本金管理管住商业银行的杠杆率。

在社会融资总量中银行信贷规模占比仅50%左右的情况下，贷款规模没有必要再控制。在货币政策上央行需要提供给市场一个很清晰的指引，货币政策应该透明，让银行、整个参与者形成一个良好的预期。

采用规范统一的透明标准，规范对房地产、政府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

限制银行表内放贷实际上是将这一部分融资活动推到了影子银行体系里，但这并没有解决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反而使得金融体系的风险变得更隐蔽，也许更难管理。高善文表示，在这个意义上来讲，应该用一个更公开透明、更统一的标准去管理这方面的信贷活动。将来较快的利率和汇率的自由化，也会给这一体系带来很多的冲击。

打破刚性兑付

高善文认为，对影子银行体系本身来讲，打破刚性兑付、需要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理念的转变、更严密的流动性监督这几方面努力。另外，这一体系已经足够大，为这一体系建立必要的熔断机制，应该是监管角度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解决影子风险问题在于，以增量调存量，加强透明化与市场化。张旭阳表示，很难依靠一句话打破刚性兑付，关键是要市场化和透明化，对银行本身在透明化基础上，在监管层面的基础上，让银行有市场竞争机制。

高见表示，至于刚性兑付，其实它不是一个最本源的问题，更多的是一个表现和结果。刚性兑付在过去的这么多年，客观上促进了这个行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所谓影子银行里面的正能量部分的发展。当然它肯定也带来一些负能量。对任何一个金融机构，只要它有能力肯定是要偿还的，这个本质上是一个能力的问题、信誉的问题。需要具体细分是哪方面的能力出现了问题。另外刚性兑付与牌照的声誉风险有关，这个事情的解决，不要刻意为之，应该顺其自然，让市场来消化和解决，不要为打破所谓刚性兑付而去打破。

打破刚性兑付刘洋表示需要从两方面努力：

1 . 加大机构投资者的比例。目前集合信托计划的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占比依然较大，应该加大机构投资者的比例，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国外的成熟市场的资产管理机构也是这种模式。

2 . 做真正的资产管理。利用管理费加业绩分成模式，鼓励信托公司改变盈利模式，提升资产管理机构的能力。

出台商业银行良好会计准则指引

张旭阳建议银监会和财政部出台一个商业银行良好会计准则指引，明确每个科目下该核算什么内容，应该有什么样风险资产占用，对资本金有什么样的要求等，从而使商业银行的运行更加透明，在透明的基础上，放开贷款规模、存贷比等一些量化指标，让商业银行能够更加市场化地经营。核心是强化资本金的约束机制。

对非银行的影子银行体系建议是在承认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市场化原则之后，透明化经营。与刘洋观点一致，投资者教育并不能解决刚性兑付的问题。所以银行理财产品要慢慢过渡，更加透明地按净值发行；至于私募，具体怎么约定都可以；但是公募的理财产品一定要按照净值发行，通过价格的变化反映风险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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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的监管

与会专家提到，监管标准不统一与过于严格、政策实施不透明等是我国影子银行体系形成的重要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监管套利。试想一下，若对影子银行监管更加严格，是否会产生影子银行之外的影子银行体系？由此值得我们思考，影子银行到底应该如何监管，与会专家提出了自己不同的观点。

采取一种激励机制相容，基于市场监管的模式

周皓表示，从有效监管角度来讲，怎么让我们现在的影子银行能够既发挥它提供信用和分配信用的正面功能，又不爆发系统性的危机，这是监管政策的出发点。如果从金融方面对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则采取一种激励机制相容，基于市场监管的模式更有效。一方面需要经常地监测，另一方面就是完成利率市场化最后关键一步。

既然银行存在对财富管理、信托的隐性担保责任，那么对银行就应该采用巴塞尔协议的整体监管。银行作为一个金融机构，需要对其有整体的资本利率、流动利率、资本率的要求，而不是用存贷比进行约束。因此既要发挥影子银行在经济当中配置信贷的金融创新作用，也要防止监管套利的发生。随着利率体系的进一步市场化，透明化，以及资本和流动性监管进一步完善，影子银行体系风险是可控的。

借鉴公募基金行业做法

对于监管问题，高见认为，一是借鉴公募基金行业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若能够借鉴公募基金行业面对大众投资者已经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对于持牌金融机构的所谓影子银行，其运营管理、业务流程、制度设计等诸多方面就会更加规范、专业，那么，它的系统风险会大大降低。二是借鉴公募基金的一些监管和治理结构的理念，与监管PE和VC的一些做法，影子银行有些问题可以进一步解决。譬如,PE/VC行业的尽职调查（包括商业DD、法律DD、会计DD）、投后管理（附加服务）等，相对还是比较细致专业的，信托公司在做项目时，可以借鉴和参考。

由于目前中国的产业结构不合理、金融体系不完善加上过往大量的金融压抑等原因，对于民间金融、新兴的金融业态等，可以考虑进一步有选择性地收编、接纳和整合（譬如证监会对阳光私募的备案制），而这种收编、整合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优胜劣汰、逐步规范的过程。

减少非市场化的手段

曾辉在监管方面提到，应该减少使用过于复杂的数量型的行政手段，或者不再进行常规性地使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文件已经明确以后金融监管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同时也已经明确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这有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深化改革，提高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水平。

在刚性兑付方面，中诚信托事件和以前的金融风险处理有一点不同，此次中央银行与地方政府没有提供资金，但地方政府认可了采矿权。从整个刚性兑付上来讲，现在不是由中央兜底、地方兜底或者说是母公司兜底，这与中央兜底不是一个概念，有一定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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