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混金融圈的，很多正在研究放弃美国籍"  ><p>
			标题：混金融圈的，很多正在研究放弃美国籍<br/>
			时间：2014年7月11日 (下午2:17)<br/>
			分类：<a href="index-wap.php?cat=10" title="查看图说中的全部文章" >图说</a><br/>
            标签：<a href="index-wap.php?tag=%e9%87%91%e8%9e%8d%e5%9c%88">金融圈</a><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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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香港投资银行家

面对繁复的税务要求，部分人士开始研究放弃美国籍的可能性。

对金融机构而言，客户自然是越多越好，但是遇到美国国籍的客户时，不少机构都会头疼，因为程序上万一处理不好，随时会有“后遗症”。而作为美国人，他也有很多法规需要遵守。

7月1日，美国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实施，除要求美国公民主动向美国税务当局申报所持海外资产情况外，所有海外金融机构均需要向美国税务系统注册，汇报旗下美国公民持有海外金融资产之状况。

这种制度安排对市场有深远的影响。香港特区政府与美国政府将在今年内就此签订双边协议，稍后更需要立法配合执行有关要求。若金融机构没有按规定向美国方面注册并汇报旗下美国公民客户的海外金融资产状况，除了会遭美国政府处罚，向企业征收其美国客户涉及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的30%预提税外，还有可能因违反香港相关法例，遭香港证监会惩处。

目前，香港已向美国当局注册金融机构只有1500家，许多还未有注册，涉及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面对繁复的税务要求，部分人士开始研究放弃美国籍的可能性。在金融市场里有句笑话，就是富人们都在盘算着最佳放弃“美籍”的方式。

2011年12月，美国税务当局颁布《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根据这法案的限制，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于美国境内而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居住在美国境外而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外籍美国绿卡持有者， 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美国政府申报。

按报道，美国政府早前也已经与中国政府草签了一份协议，以助美国落实FATCA。中美两国将以对等互惠方式分享本国居民在对方国家金融机构所持有的账户资讯，以及提供对方公民在其国家的金融账户资讯。

美国是环球资本的大本营，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场，也是金融企业无法忽视的一个市场，当企业在美国属土存在业务时，当然要遵守美国的法规。不过，受到美国法规影响的部分，并不局限在企业在美国的业务范畴，整个集团的环球业务均被涉及。

因为，若美国政府认为某家企业不守法，它可以来个“环球业务禁令”，颁布所有在美国有业务的企业，不能与相关企业有业务往来，变相将企业判处“死刑”。

金融市场最常遇见的问题，多数涉及“资金合法性”与“税务”事宜。现在美国政府布下天罗地网，若有美国国籍的客户前来开户，金融机构必须另有一套更为严格的流程与要求，以配合美国政府的执法要求。

最近，资本市场的热点新政——“沪港通”，也将要面对这种情况，本来居住在香港的他国投资者理论上是可以透过沪股通的机制进行A股投资的，可是美国对国民的证券投资规管极严，香港的金融机构对美籍投资者开户及买卖都设有特定的要求。同时，不少企业在香港发行新股上市时，都会列明，国际配售部分的资料会否在美国证监会注册。若无，即使有美籍投资者对A股产品大表兴趣，券商也是爱莫能助的。

跨境资金流动与税务问题极为复杂，难以预先阻截，对不少国家来说，绝对是一个大难题，也是各国致力加强监管的范畴。的确，世界不少资金正从合法或非的途径转移到美国，原因就是缺乏跨境协调的监管。美国作为环球资本大本营，为了封堵本国居民海外资产的偷漏税暗门，超过已经与86个国家和地区达成或基本达成的金融资讯共用协定，着力非同一般。

美国为推动其环球政策网落实及生效，原则上无所不用，早已陆续迫使不少传统“避税天堂”放弃客户保密原则，与美国合作。对环球金融市场而言，各国的披露、监管与内控要求也将大大收紧，这也会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对内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改革也有极大的启示。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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