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通过共享平台实现普惠目标"  ><p>
			标题：通过共享平台实现普惠目标<br/>
			时间：2015年12月8日 (上午10:20)<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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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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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开鑫贷总经理 周治翰


本文编辑/陈旸



互联网金融的最终方向，就是实现普惠金融。眼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路径众多，但并不一定都能达到惠及大众的效果。本文认为，通过共享的方式，互联网金融有可能真正实现普惠的终极目标。



互联网金融天生具有普惠的属性以及传统金融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眼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路径众多，并不一定都能达到惠及大众的效果。而通过共享的方式，互联网金融有可能真正实现普惠的终极目标。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在金融领域的创新，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深入人心。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正式发布，标志着互联网金融首次被纳入国家五年规划建议。
发展互联网金融可以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使社会各阶层能够获得价格合理、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换言之，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最终方向，就是实现普惠金融。
眼下，发展普惠金融已经成为我国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央深改小组最近通过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指出，发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应该如何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使之真正做到普惠？打造共享金融平台，将要素、资源、利益在这一平台上进行合理的共享，将有望成为实现路径之一。
互联网金融天生具有普惠属性
在互联网金融服务出现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存在高端化、精英化的趋势。
一方面，高收益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较高，例如，信托产品的认购额度一般都是100万元起，协议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为3000万元，高门槛将很多普通投资者挡在门外；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大中型企业，导致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的困境。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满足率仅在20%～25%。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方面：第一，服务大中型企业能为金融机构带来较高的利润率、稳定的投资回报和较低的坏账风险，因此，金融机构缺乏服务小微企业的动力；第二，由于服务小微企业的成本过高，大多数金融机构也缺乏提供此类服务的能力。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民营资本加快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将日益激烈，从而增强机构争取小微企业客户的动力，但成本过高则成为发展普惠金融的最大障碍。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为上述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互联网具备开放、平等、透明等特征，能够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进而减少交易费用。因此，“互联网+”普惠金融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第一，互联网能有效降低投资门槛，从而实现“人人享有平等投资权”。互联网的应用使得金融交易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互联网边际成本低的特点也使金融机构能够打破传统的“二八定律”来服务长尾客户。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以低起售点和相对可观的收益率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大量客户。同时，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交易可以减少对实体机构网点的依赖，降低运营成本。
第二，企业能够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一些特定领域进行高效率的风险控制，降低信息不对称。例如，阿里巴巴为其电商平台上的网店提供贸易融资，并利用网店在其平台和支付宝上的交易数据来进行风险控制审核，这就大幅降低了风控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巴巴的案例并不意味着互联网技术能够适用于各类型企业的风险判断。资金提供方在评估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时，能够通过互联网获取的信息仍然十分有限，还需要雇用大量的线下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在实践中，一些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采取与线下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进行合作的模式，由后者负责风险管理，但问题是一些小贷和担保公司的风控能力也达不到要求，因此对合作机构进行有效的筛选是这种模式的关键。
因此，虽然互联网金融天生具有普惠属性，但是并不能一蹴而就地实现普惠。即使把金融放到互联网上，依然受到风控、管理等隐形门槛的约束。如何创新地解决这些问题？共享金融的理念逐渐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伴随着理论的出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共享实践也在进行中。
普惠的实现路径在于共享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等率先提出了“共享金融”的理念。所谓共享金融，就是通过大数据支持下的技术手段和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构建以资源共享、要素共享、利益共享为特征的金融模式，努力实现金融资源更加有效、公平的配置，从而在促使现代金融均衡发展和彰显消费者主权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共享经济模式壮大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近日在解读“十三五”规划时也指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缩小收入差距、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普惠金融是让每一个人在有需求时都能以合适的价格享受到及时、有尊严、方便、高质量的各类型金融服务。
近年来，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利用共享的理念，与机构合作解决金融服务中的痛点。2012年，开鑫贷基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统贷”的成功实践，创新了网贷线上到线下（O2O）模式，与江苏省优质小贷公司合作，由其推荐合适的借款企业（线下），开鑫贷平台审核后将借款信息发布到网站上，接受投资人的投标（线上），并由小贷公司及其主发起人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这种模式发挥了小贷公司在贷款客户开发、信用审核方面的剩余价值，有利于在国内信用环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强化风险控制。此外，通过这种模式，可以将居民、企业等供求个体和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等一一纳入共享平台。在这一过程中，投资人获得了理财收益，需要融资的中小微企业获得了速度更快、利率相对更低的资金，小贷公司发挥了剩余价值，互联网金融平台起到了信息中介的作用，为平台上的各方提供撮合服务。
共享金融，一是要让优质金融资产直接对接投资人，将更多的收益让渡给投资人。例如，利用互联网渠道发行理财产品，减少了中间环节，投资人能获得比直接从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更高的收益；二是要让借款人的融资成本下降。目前江苏小贷行业借款成本接近15%，而当地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综合融资成本一直在下降，目前已经不到12%。由此看来，互联网金融共享平台能够实现不同平台、不同模式的合作共赢，提升金融匹配的效率。
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正逐步到位，行业走向健康规范，同时也步入了共享经济阶段，供给与需求的对接更简单、直接、高效。一个安全、规范的互联网金融大时代，才是真正属于大众的投资时代，也是成就普惠金融大有可为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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