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从余额宝看银行 放松对银行的管制是正道"  ><p>
			标题：从余额宝看银行 放松对银行的管制是正道<br/>
			时间：2014年5月8日 (上午11:23)<br/>
			分类：<a href="index-wap.php?cat=22" title="查看评金融中的全部文章" >评金融</a><br/>
            标签：<a href="index-wap.php?tag=%e4%bd%99%e9%a2%9d%e5%ae%9d">余额宝</a><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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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胜春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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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有关余额宝、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争论骤然升温。先是央视评论员认为余额宝是吸血鬼，提出取缔余额宝。后是几个金融界大佬提出互联网金融不能这么玩。然后又有更具体的建议，就是将通过余额宝形成的存款当作一般存款，缴纳存款准备金。

从以上建议可以看出，这些招数都是冲着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来。那为什么不能换个角度，看看在这场竞争中，目前处于守势的银行是个什么状态呢？

仔细研究一下银行的生存环境，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银行处在严重的过度监管下。

比如，银行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资本。任何企业经营都需要有资本，但在目前对工商企业的资本要求越来越低的情况下，银行的资本要求却越来越高。比如以前的监管要求是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而现在监管评级二级的银行要求是11.5%。对于银行资本充足率有一套复杂的算法，姑且不去介绍。只说这个11.5%是什么水平，是巴塞尔委员会对全球活跃银行的资本要求，而我国却要求无论是城商行、农商行，只要想评监管二级，就要达到。着实是全球最严格，要求最高的监管政策了。其实这个要求，在美国、欧洲都是为数不多的大银行需要执行。

除了资本管制，还有贷款投向管制，现在银行的贷款投向受到各种管制，不允许或者需要控制的投向包括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两高一剩、光伏、钢贸等等。而鼓励或要求多投的领域包括基础设施、战略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涉农等等。为了使这些政策能落地，还有一些具体要求，比如在做小微贷款方面，要求银行建专营机构，要有“六项机制”，要遵循“两个不低于”或“一个不低于”，这些具体政策的内容和含义大家可以自行查阅。知道中国的影子银行哪儿来的了吗？就是这些管制政策。比如水泥是建材，整体产能过剩，属于限制产业。

但某个地方方圆几百公里，就只有一家水泥厂，而水泥的运输半径是500公里。这个企业按政策就得不到贷款，而在市场上它的产品销路又很好。那怎么办呢？走信托，走理财，影子银行就出现了。咱们的影子银行是过度管制的产物，而欧美的影子银行是充分竞争的产物，完全不同。

贷款有限制，存款也有。如果银行公然将存款利率提高到超过人行规定的水平，肯定会因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受到处罚。如果给储户送桶油、洗衣粉，也是变相提高存款利率。而且很多存款还有指定的存放机构，据说是因为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存贷款都有限制，开展中间业务也有限制，比如银行承销债券的资格需要申请，银行托管基金的资格也要申请，都是只有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获批。银行各项业务是否能收费，收费标准是多少也有规定，银行是不能自主定价的。前不久，国改委不就组织对全国银行进行检查，处罚了64家机构，罚款8.25亿元吗？连收费都不能自主决定，可见对银行的管制已经这到何种程度。

还有呢，设立网点也有限制，位置、装修标准、防火、防盗、防暴、监控一大堆标准，银行每建一个网点，光是监控探头、烟感探头、防暴玻璃、报警联网、武装押运就是一大笔投入，这其中很多采购还都是垄断的，不仅仅是一口价，还只涨不跌，银行完全没有谈判能力。不久前民生搞社区银行，监管部门马上做出反应，将社区银行分为“有人”和“无人”两种模式。其中“有人”社区银行必须持牌，“无人”则必须24小时自助，不存在中间形态。谁能解释一下“自助”+“咨询”模式为什么不行呢？

如果你以为这些是对银行监管的全部，那就错了，比如是否允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销售人员常驻银行的网点进行产品介绍和宣传，银行的理财是否能给客户做保本保息的介绍，理财产品能否做资产池、是否需要一对一建账核算等，监管部门都有明确规定。

除了对业务发展的各项规定外，还有对银行管理的。比如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内控合规体系，从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岗位设计、前中后台分离；银行需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的职责，职责边界，开会的频率和议题内容；银行还要有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关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的管理体系、风险补偿等。等等，这还没有完呢，银行的战略、规划要包括哪些内容，银行的信息系统建设需要如何完善，银行的统计系统和业务系统如何衔接、银行如何建设流程银行、实现业务转型，银行高管的薪酬等等。

其实，以上的很多要求不是说不对，不是不需要，而是不应该以监管政策的形式出台。因为银行做为一个自负盈亏的企业，必须对其业务活动的方方面面负责，很多政策应该是银行为控制其风险自主做出的决策，监管部门只应该对一些基础性的原则提出具体要求，比如适度的资本充足要求，而在绝大部分领域中给银行自由发挥的空间。另外，监管部门还要避免“监管虚荣”的心理，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监管框架，比如当“率先在全部银行业机构中实现了巴3要求”楷模就是典型的监管虚荣。全世界哪个国家会让本国银行承担这么高的资本成本和资本压力？

IBM前总裁郭士纳问“谁说大象不能跳舞”，可戴着锁链的大象能跳舞吗？

所以，我认为，现在问题不是如何监管互联网金融，不是如何监管余额宝，而是如何给银行松绑，让银行人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通过产品创新、组织创新、模式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对于余额宝之类的新产品，要充分向公众揭示其风险，对于已经出现的投诉、案件不要藏着掖着压着，要大力公开、宣传。要向公众宣传金融知识、金融风险，开展“风险自担”的教育活动。

如果不是从克强总理反复强调的“法无禁止即可行”的角度重新考虑金融监管，考虑金融监管的适度性，而是又用传统的过度监管的思路去对待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那无论是对中国金融、中国经济，还是互联网金融都是历史性的退步。至于将余额宝形成的存款视为一般存款，征收存款准备金的建议更是对准备金的基本功能缺乏常识，极为可笑与荒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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