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监管落地后，纯P2P平台靠什么发展？"  ><p>
			标题：监管落地后，纯P2P平台靠什么发展？<br/>
			时间：2014年8月13日 (下午2:08)<br/>
			分类：<a href="index-wap.php?cat=22" title="查看评金融中的全部文章" >评金融</a>,  <a href="index-wap.php?cat=1" title="查看首页中的全部文章" >首页</a><br/>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br/>
            文/白澄宇

&#160;

在上海出席亚洲微型金融论坛期间，参加了中国小额信贷联盟P2P行业委员会执委会例会。除了研究工作之外，大家也对行业发展情况做了交流，其中大家关心的问题之一是监管落地后，纯粹的P2P平台发展空间在哪里。
按照已知的监管原则，P2P平台只能做信息中介，不能做信用中介，不能有资金池，不能居间交易，不能自己提供担保。如此这般，P2P平台很难独自生存，要依靠与征信、支付、担保、保险机构的合作开展业务。但是，P2P平台对此十分纠结，一方面希望合作，另一方面又担心征信、支付、担保、保险等机构通过合作获取客户数据，然后在根儿上自己发芽，开发P2P业务。甚至，如果银行进入P2P领域，将有更多的优势。在我们开会的楼中，就有一家中信投资的P2P平台刚刚开业。
吴晓灵女士认为，担保不是一个行业，只是一个业务，很难独立发展。类似的，P2P在中国是否也只是一种业务，而难以成为一个独立生存的行业呢？是否银行、征信、支付、保险机构都可以借助自己的优势开发P2P业务呢？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探讨。
首先，P2P平台的优势到底在哪里？P2P的原理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互联网平台管理和经营风险资产，这样就降低了实体银行间接融资的交易成本，为借贷双方提供了更优惠的获利空间。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技术是P2P核心。P2P借贷匹配软件实在不是什么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利器，几千块钱就可以买到。因此，只要有渠道获得客户数据并积累一套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管理系统，就可以从事P2P业务。银行是全牌照，不仅有支付清算系统，还有储蓄及贷款客户资源，可谓优势明显。保险有大量理财客户，有保险牌照提供风险代偿机制。支付机构和征信机构都是P2P的金融基础设施提供商，自然具有优势。那么，不靠玉帝龙王撑腰，从石头里蹦出来的P2P平台有什么本事可以大闹天宫呢？可能只有靠大无畏的互联网精神和开放式平台的宽阔胸怀了，也就是走屌丝路线，找银行和保险看不上的那些低端客户，差异化竞争，做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同时不追求闭环盈利模式，而是让利给其他合作机构，成为各方信息流的导管，从而获得通道优势。
其次，要看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保险、支付、征信机构从事P2P业务的监管态度。类似情况在别的领域也曾发生过，比如票据，比如信托，银行被禁止开展某些业务。如果监管当局限制银行、保险等机构直接从事P2P业务，那将是另一番场面。虽然这些机构可以另外投资开设P2P平台，但效率已经大打折扣。经验证明，由大机构投资开设的工具性事业部或独立机构，因隶属于大机构，受婆婆管制，治理结构、决策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等都存在缺陷，且因其排外的封闭运行机制，必定难以获得广泛的合作渠道，从而降低平台的特性和竞争优势。因此，纯P2P平台如果能发现银行等机构开办P2P业务的缺陷和漏洞，将在博弈中获得机会。
第三，从长远看，信息和通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必然推动金融脱媒的趋势。未来必然会形成一些专注做开放式平台的大型机构，这些机构会成为新的金融基础设施，为互联网金融提供运营环境。P2P机构可以发展成为这样的平台。而且，我始终希望并认为必定会出现由个人和企业众筹、众有、众托的公共互联网金融平台，实现真正的金融脱媒。那时，任何其他机构都无法与这样的百姓的非营利平台进行竞争，而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可以在这样的平台上开展业务，获得共赢的帕累托最优化收益。
我相信互联网金融和P2P会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160;

来源 白澄宇的新浪博客
            <br/>	
            <span class="stamp">上一篇：</span><a href="index-wap.php?p=6628">众筹之意不在“筹”揭开中国式众筹的面纱</a><br/>            <span class="stamp">下一篇：</span><a href="index-wap.php?p=6622">阿里更新招股书：与小微金服达成利润分享协议</a><br/>    
                        
			</p></card></w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