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绿色信贷的创新与风险防范"  ><p>
			标题：绿色信贷的创新与风险防范<br/>
			时间：2017年10月12日 (下午4:16)<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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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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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一些绿色信贷创新的领域进行简单介绍，认为创新和风险防范都要重视，并且绿色信贷风险防控要着眼于更广的维度，包括防范人才储备不足风险、绿色项目认定的风险和项目存续期管理风险等。金融机构必须进行跨专业研究，提高各类风险的识别、分析和应对能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着眼点，切实开展绿色信贷的供给侧改革。



作为绿色金融的主体，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体系中规模最大和最成熟的部分。截至2016年6月末，国内21家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所支持的项目预计每年可节约标煤1.87亿吨，减排CO2当量4.35亿吨（相当于三峡水电站发电7.4年形成的CO2减排当量），节水6.23亿吨。
国内绿色信贷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整个国民经济绿色化改造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明确要求“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推广绿色信贷”。金融的绿色化改革，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获得前所未有的重视。传统的银行信贷理念和工作手段，已经不能满足绿色信贷快速发展的需求，更无法满足国民经济快速绿色化改造中产生的融资需求。
推广绿色信贷是世界性课题
从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到2016年G20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综合报告》，世界各国一直在为绿色发展寻找道路，寻求合作。在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下，绿色发展作为一个基础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但在面对现实经济问题的选择上，很多国家和机构都难以严格遵循这一理念。有些国家甚至明确背弃《京都议定书》，退出《巴黎协定》。发展理念与现实选择的背离，主要是由于绿色项目的正外部性难以内生化，环境的“公地”属性等因素造成。可以说，发展绿色经济，推广绿色信贷，是一个世界性课题。在这一课题面前，各个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改善环境的努力中获得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以美国为例，1969年俄亥俄州的卡额后哥河（Cuyahoga River）因污染过甚引起了河面燃烧事件，并因此登上了《时代》周刊，使得美国社会各阶层的环保意识迅速高涨。美国公众对于空气河水污染的担忧，从1969年在民众最关心问题中排名第十到1970年上升到第五。随后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环保相关法案，带动了环保投资的增长。从1972—1994年，环保支出平均增速12.8%，对应年份GDP平均增速为3.0%，是GDP平均增速的4倍。而且环保投入增速并没有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如1974年的GDP增速为-0.52%，而当年的环保支出增速高达20.63%。从投资主体看，美国环保投资主体被划为了三类：政府投资、企业投入、个人投入。美国20多年的环保投资统计数据中，政府投资稳定在20%～30%之间，企业投资在60%～70%之间，个人支出在10%～20%之间。以1994年数据为例，当年环保支出中65%由企业投入、8%由个人投入、政府投入仅占27%。其中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的完善，金额虽然少，但起到完善基础和连通各个市场主体的作用。企业投入占比高说明环保服务的提供已变成了一种市场行为，这有助于环保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完善。
从美国的经验来看，环境的治理离不开大规模、长时间、社会各方参与的资金投入。从国内来看，根据环保部测算，中国“十三五”期间环保投入将增加到每年2万亿元，“十三五”期间整个社会在环保领域的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中，有一半左右属于绿色金融业务范畴。可以说，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国内需要融资的绿色项目非常多，绿色金融的发展空间非常大。
为了更好地识别绿色项目，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FC）牵头制定了一套针对项目融资中社会与环境风险的制度框架和分析工具，2003年这套制度被正式命名为“赤道原则”。2008年，兴业银行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国内首家，全球第63家“赤道银行”。2017年，江苏银行成为中国内地第二家赤道银行。截至2017年2月，遍布全球37个国家的89家金融机构采纳赤道原则。这些金融机构占据了新兴市场70%以上的项目融资份额。以兴业银行为例，截至2016年底，兴业银行累计对971笔项目开展赤道原则适用性判断，涉及29076亿元总投资。其中307笔适用赤道原则，涉及11458亿元投资。且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整体框架下，中国环保市场的主体、机制、体制等在改革的号角下将发生深刻变化。面对每年2万亿元以上的环保投入，金融机构只有在绿色信贷领域不断创新，才能在国民经济的绿色化浪潮中获取一席之地，在助力环境保护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业务本源是绿色信贷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基础
创新和风险防控是一件事物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任何创新都必须在正确理解风险、把控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对风险的理解和把控，离不开对业务本源的深入研究和判断。绿色信贷的创新也必须从对业务本源的研究判断开始。
（一）绿色信贷创新必须依托于实体经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中央的统一部署和体制机制配套下，绿水青山的外部性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转化为绿色项目的现金流入，转变为金山银山；绿水青山的“公地”属性，也将随着自然资源产权体系、有偿使用体系的建设，变得权责清晰而且价值可度量、可转让。正确理解中央处理环境问题的原则和思路，认真研究绿色项目现金流的现状和变化趋势，看清业务本源是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创新的基础，其离不开明确的产权、合意的价格体系和具有一定流动性的市场体系。目前，绿色信贷创新的领域主要有以下几种：
排污权抵押类绿色信贷。2002年中国在山东、山西、江苏、河南四省以及上海、天津、柳州三市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试点；2013年开始先后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等省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目前中国正在开展全国排污权交易体系建设的筹备工作。依托于排污权交易机制和全国市场的形成，各类污染物排放权的市场价格将快速形成。市场的建立也为排污权的抵押、处置打造良好的基础环境。随着排污权的定价以及抵押、处置等功能的实现，金融机构在排污权抵押类绿色信贷方面，可以开展各类产品创新。目前，国内很多金融机构在这一领域都有实验性举措。比如兴业银行与国内大多数排污权交易中心和碳交易中心建立了全面合作，形成了体系健全的工作方案。
资源使用权抵押类绿色信贷。《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扩大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建设。目前，水资源使用权、能源使用权、煤炭使用权等一些资源使用权的交易已经在河北等省市开展，湿地产权的确权试点工作在甘肃、宁夏等地已经小有成效。自然资源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用权的交易等将为河流、湿地、草原、林区等自然资源进行市场定价。依托于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抵押、处置的权能的设计，金融机构开展的绿色信贷创新将有利于资源的绿色化利用，有利于建立市场化的资源保护体系。
能效类绿色信贷。能效信贷是金融机构为支持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而提供的绿色信贷，主要包括用能单位能效项目信贷和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信贷两种方式。中国在2007年发布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12年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2015年发布了《能效信贷指引》。这些文件的发布鼓励和指导了金融机构能效类绿色信贷业务的创新和推广。通过技术改造、设施更新等措施，有效降低了用能单位的综合能耗，节省的能耗费用可以弥补技术改造或设施更新的费用，形成绿色信贷的还款来源。技术改造、设施更新的投入多是一次性大额支出，而费用节省则是长期、规模相对较小的现金流入。通过能效类绿色信贷创新，金融机构能够支持企业快速开展技术改造和设施更新，加快实体经济绿色化进程。
循环经济类绿色信贷。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废弃物绿色回收利用时指出：“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再生资源被称为城市矿产，拥有巨大的发掘潜力。2016年中国再生资源产业10个主要品种回收量2.47亿吨，同比增长5.5%；回收值5563亿元，同比增长5.2%，整体再生资源市场规模为3967.3亿元。2017年，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到2020年中国要基本建成健全的再生资源产业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即便如此，相比日本、欧洲、美国等国家，中国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规模和能力依然较低，发展潜力巨大。金融机构依托循环经济，开展绿色信贷创新，不仅能够加快中国城市矿山的开发，推动社会环境的改进，而且能够在同质化竞争中走入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事业蓝海。
总而言之，金融机构可以开展的绿色信贷创新非常多，但无论哪个领域都必须尊重市场，尊重市场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整体框架下的将要发生的变化。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国民经济很多组成部门的行为都会产生变化，绿色信贷业务的核心资产及其实现方式也会出现分化。现阶段，金融机构应认真研究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整体框架下，随着各项体制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各绿色项目未来现金流的变化。只有依托对实体经济的深刻认识，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设计的绿色信贷创新才具有生命力。
（二）绿色信贷风险防控要着眼于更广的维度
从传统信贷风险防控的角度来说，一个项目的收入能够覆盖贷款本息，到期能够顺利还款，这个项目的风险防控就是成功的。从事绿色信贷对风险防控有了更高的要求，绝不仅仅是贷款本息能够收回就万事大吉，还涉及到人才储备不足风险、绿色项目认定的风险、项目存续期管理风险等。
人才储备不足风险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传统信贷主要考察项目的现金流情况，对项目技术方案、环境影响等关注不多。绿色信贷则要求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能够准确把握项目技术方案及方案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并作出准确的判断。由于绿色项目的技术方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且很多环境影响是隐性的，其长期性和复杂性难以通过现有经验数据判断。在绿色项目技术人才储备上的匮乏，将严重影响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业务的把控和业务开展。
防范绿色项目认定风险需要很强的专业性。一笔业务是否能够纳入绿色信贷范畴，需要经过严格的项目认定。央行副行长陈雨露多次指出，要有效制约污染性投资，防范“洗绿”的风险。“洗绿”就是将不符合绿色信贷范畴的业务和项目，认定为绿色项目，给予了绿色信贷。由于现实经济活动和环境生态影响的复杂性，一个项目是否能够认定为绿色项目，难度很高，专业性很强。比如水电和太阳能电站是清洁能源，属于绿色范畴，但如果项目设计和建设不合理，水电对流域生态的影响就会是灾难性的，多晶硅在提炼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耗和污染也不容忽视；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属于绿色范畴，但粗放式、不合理的回收将给土壤、地下水带来难以想象的污染。
项目存续期的管理风险也需要重视。绿色项目多为长期项目，在漫长的存续期内，由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工程方案风险、气候变化风险等引发环境问题的可能性难以预估，影响难以提前判断，但是风险一旦形成现实事件，则会对金融机构的声誉、资金回收等产生一系列的影响。
相比传统信贷业务，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将面对更多的风险因素，必须从更高的视角、更广的维度考虑和处理，相应的风险管控能力亟须得到完善和提高。
总体而言，绿色化是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标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发布吹响了中国经济活动向绿色化转变的号角，《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为金融机构从事绿色信贷业务提供了总体方案。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机构，银行在国民经济绿色化这一历史进程中必须更好地开展绿色信贷创新，更好地防控创新中的各类风险。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必须进行跨专业研究，提高各类风险的识别、分析和应对能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着眼点，切实开展绿色信贷的供给侧改革。着眼于市场、着眼于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绿色信贷创新和风险防控，也将为金融机构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郑新亭为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行长。本文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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