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许均华、王素娟、樊玉奇：加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思考"  ><p>
			标题：许均华、王素娟、樊玉奇：加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思考<br/>
			时间：2018年5月15日 (下午2:47)<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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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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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梳理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历史、现状和不足，并针对加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提出六大思考和建议。本文认为，要优化激活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须破除“交易所”思维的限制，科学地做好顶层设计和业务定位。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作为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股权流动性服务和融资服务的场外交易市场，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由于该市场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仍存在着较大提升空间。明确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对于构建区域性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完善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体系、解决产业和资本的衔接问题、促进各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均具有特殊意义。
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发展与深入，各地设立了为数不少的证券交易中心，虽然对解决企业股份制改造中股权的流动性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终因经营管理混乱、扰乱中国金融市场等原因而被清理整顿。2008年9月，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天津股权交易中心设立；2012年证监会印发《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作用获得肯定，也逐步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域性股权市场正式纳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2017年，《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先后出台，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范及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截至2017年末，全国各省和计划单列市已设立40余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超8万家。
受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政策定位等因素影响，中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存在发展不均衡问题。例如广东和上海两地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展示）企业数量占据中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总挂牌企业数量的40%以上。同时，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普遍存在的“交易所思维”，严重制约了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伴随着新三板市场的崛起，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地位愈发尴尬。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优化激活，除了需要监管机构根据其发展需要不断调整监管思路外，还需要破除“交易所”思维的限制，科学地做好顶层设计和业务定位。
第一，应整合各方资源，明确股权交易平台功能定位。
加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首先要明确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功能定位，将该市场作为各区域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息展示平台。要在对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定位为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规范的园地、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综合政策运用的平台、股权债权融资中心及资本市场中介服务平台。其次，要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夯实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构建中的“塔基”作用，使其发展成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企业的“苗圃”。
第二，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目标，打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通道，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性，解决实体企业信息碎片化，金融机构获取实体企业信息难度大、成本高的问题。
打造金融服务的综合性窗口，需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根据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需求提供差异化定制综合服务。一是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充分体现企业发展的渐进性，合理设计融资产品，匹配投资风险和收益，鼓励和引导挂牌（展示）企业进行小额、快速、多次的融资，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赖度，增强企业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信赖度，不断提高挂牌（展示）企业及融资产品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二是结合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定位，对接法律、财务等中介结构，为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企业提供改制辅导、管理咨询、财务顾问等服务；同时加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大数据平台建设，为参与各方提供有效、及时、全方位的数据服务。三是加速促进优质资源和重点项目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内外部资源整合，鼓励有条件企业进行战略性并购重组，打造行业领先领军企业，形成榜样示范效应。四是发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各股东单位已积累的专业化人才优势，并适当选聘内外部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设立评审组，并经筛选在板块内确定一批重点储备企业，在企业问题梳理、人员培训、政府补助、业务发展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使其快速发展成为行业内标杆企业。通过综合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力争通过一定的时间逐步实现各区域金融机构服务过或政府扶持过的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全面展示与信息披露，彻底解决实体企业信息碎片化，金融机构获取实体企业信息难度大、成本高的问题，推动金融与实体的深度融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的有效性。
第三，以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展示平台为目标，以企业信用为突破，让企业的信用信息展示伴随企业发展全过程，从而将企业信用转化为企业的核心资产,让企业信用成为金融机构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依据，推动中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作为加强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监管制度改革的“试验田”，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的多维度制度实践，为场内市场的注册制改革提供有益的探索和经验。利用市场化激励机制，将企业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予以披露，为企业后续获得精准的金融服务提供支持。企业信息既包括基本工商、税务、司法等信息，也包括重点经营数据、战略发展规划及外源融资信息等。二是加大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分级制度，加强相关主体的互联互通。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可以在现有的交易系统与工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途径及共享机制的建设，与税务、法院、政府等机构实现互联互通，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挂牌（展示）企业的全方位数据库，加强市场自身监督功能的有效发挥。在构建企业展示与信息披露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基础上，打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形成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完善的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并通过设立相关指标，将企业的财务指标与技术指标、产品指标、市场指标有机结合，综合评价企业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多维度多层次对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综合考量，推动企业诚信发展，将信用转化为企业的核心资产，使之成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依据，再匹配与之发展阶段相对应的金融服务，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中不同阶段面临的现实问题。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初衷应为切实鼓励企业创新，改变现在金融支持企业的方式，以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突破口，让企业信用成为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主要依据，约束惩戒社会失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环境的形成。
第四，以政策引导、政企信息互联互通平台为目标对接政府资源，打造地方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的集中落地平台，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与活跃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以政策促发展，以发展促改革，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改革优化的重要途径。当地政府可给予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展示）企业贷款优先、政府补贴优先、投资优先、担保优先（以适当增加担保公司贴息范围的方式鼓励担保公司积极参与）、品牌展示优先、上市优先、税收优惠等系列政策，并利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对接政府财政补贴、各类产业引导基金、政府扶持基金、税收优惠政策等，统筹管理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通道。政府各部门统一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选择扶持企业，统一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落实各项政策，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可以大幅提升各项政策落地的透明性和企业获得政府扶持的透明性，增进政府和被扶持企业之间的良性沟通，有效预防政府方面权力寻租和腐败的发生，有效监督被扶持企业合理合法使用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还可以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为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好服务，帮助企业定期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利用各地方政府产业扶持相关政策的效率，帮助政府与企业进行有效对接。
第五，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应以搭建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平台为目标，让各种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进得来，出得去”，提高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的流动性，提高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证券化水平。
一是对接债权融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可以将企业披露信息对银行等债权服务机构进行开放，使得金融机构能够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充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等信息，让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快速、全面、准确获取企业信息的主要平台。二是对接股权融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成为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在对接股权融资过程中，除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市场进行直接股权融资外，还可以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实现私募基金的交易退出。例如探索私募基金直接作为交易对象，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实现私募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
第六，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要与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实现有序衔接、功能互补，真正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
加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新三板市场的互动，让“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市场”成为比交易所市场更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作用。
（许均华为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理事长、中关村发展集团首席金融战略专家，王素娟、樊玉奇均供职于中关村发展集团。本文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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