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吴健雄：资产证券化春天到来：商业银行的馅饼与陷阱"  ><p>
			标题：吴健雄：资产证券化春天到来：商业银行的馅饼与陷阱<br/>
			时间：2014年10月10日 (上午10:23)<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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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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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吴健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

资产证券化的浪潮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馅饼的同时也隐藏着危险的陷阱。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可以将长期的、流动性差的贷款转化为高流动性的现金，解决资产负债期限匹配问题。二是降低风险资产规模，提高资本充足率。三是由持有到期型金融机构向流量获利型金融机构转变。四是有利于打造专业银行形象，促进商业银行专项资产业务的发展。五是丰富商业银行的收益来源，增强盈利能力。六是为客户提供多层次的产品，更好的服务客户。馅饼的另一面是潜在的陷阱：一是企业财务报表的解读变得复杂，二是风控难度加大，三是声誉风险管理要求提高。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把握住风险点，注意隐藏的陷阱，才能分享到资产证券化的蛋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9月26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修订稿）》（征求公众意见稿），明确以《证券法》、《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上位法，统一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SPV）作为特殊目的载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为实现破产隔离与真实出售奠定了基础，并且将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事前行政审批制改为事后备案制，试行“负面清单”管理，为未来大规模、高效率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制度保障。10月2日，央行、银监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也旗帜鲜明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预计后续市场参与者将围绕证券化市场的建设和培育展开实质性的推动工作，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正迎来真正的春天。

通过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在流动性管理、资本充足率管理、资产交易管理、收入管理等方面可以更加主动有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具体分析如下：

一、解决资产负债期限匹配

商业银行持有的贷款类资产期限普遍较长，尤其是房产抵押贷款、项目贷款等期限甚至达到20年以上，而商业银行的负债基本为中短期，以一年期以下存款为主。这就不可避免的带来了期限错配，而期限错配的后果是既可能获得高额回报也隐含着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波动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将这些长期资产移出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既规避了利率变动的风险，也能获得持续型的收入并改变商业银行对中长期贷款惜贷的现状，使得商业银行能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

二、降低风险资产规模，提高资本充足率

从国内影子银行监管政策来看，8号文，127号文后非标准化的出表方式处处受限，这意味着资产证券化将成为商业银行风险资产出表的主要方式。通过资产证券化，将风险隔离到特殊载体（SPV）中，也有利于打破目前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通过在交易所等市场交易，显著提高流动性，降低商业银行资本消耗，缓解补充核心资本的压力,改善资本市场对“商业银行将资本市场视为提款机”的固有看法，改善商业银行的市场估值。

但是，目前央行和银监会对于银行持有的次级类资产的比例及风险资产占用要求，实际上对于资产证券化的杠杆比率进行了约束，以次级资产占比10%为例，按照最低要求，自留5%的风险资产，同时持有5%的优先级资产，按次级资产加权风险资产计提1250%，优先级资产风险资产计提100%测算，整体风险资产占用高达62.5%，风险资产缓释效果一般。因此，与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相比，前述规定将压抑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积极性，可能促使更多的银行采取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委托第三方机构持有次级资产。

三、由持有到期型金融机构向流量获利型金融机构转变

资产证券化不仅仅是一种融资工具，更可能成为一种融资体系，极有可能促进有实力有想法的商业银行完成从持有到期型金融机构向流量获利型金融机构的转变，商业银行服务客户的能力将更多受制于其专业实力而不是目前的核心资本充足与否。另外，根据流动性来判断是否买入或者卖出信贷资产证券可以显著丰富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手段，间接也会提高资本市场的活跃程度、改进交易效率，并引导资金向相关产业的合理流动。

四、有利于打造专业银行形象，促进商业银行专项资产业务的发展。

国内商业银行正在逐步分化，开始打造业务特色，股份制银行纷纷在特定领域开始打造专业银行,部分商业银行重点扶持的领域如供应链金融等能提供很好的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但是受制于银行内部资源分配、资本充裕程度等因素，发展速度受到限制。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专项资产证券化，将为这类走专业化之路的商业银行提供充沛的发展动力，有利于引导商业银行走向专业化之路，改变商业银行同质化发展的现状。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对这类专业化程度高的优质资产认可度不断提高，可能会进一步降低资产证券化的筹资成本，实现优势银行的品牌溢价，而这反过来进一步促进商业银行打造其核心竞争力。

五、丰富中间业务收入来源

目前来看，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完全可以作为主导金融机构，既可以提供基础资产，也能够作为基础资产的代理方和SPV的托管方，还可以以金融顾问的方式作为产品设计方和证券化资产的代销方，不同的身份可以获得不同的收入，对商业银行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毫无疑问有积极的意义。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快发展，传统利差收入缩窄是大概率事件，为应对银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利用其专业化优势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并以此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提升产品设计能力、提供多层次产品服务客户

相比传统业务，资产证券化对银行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对银行代理管理的基础资产准入标准会相对严格，对于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银行需要着重提升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设计能力。

从满足客户融资需求看，对有降低财务成本、改善现金流量表、降低负债等特殊要求的传统授信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业务来服务这类客户。从满足投资客户的理财需求看，通过结构化的产品设计，商业银行提供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既可以满足对风险承受能力较低，期限要求相对长的保险资金、普通个人及一般机构需求，也可以满足风险承受能力较高，有高收益要求的机构客户。

资产证券化也是一把双刃剑，在改善资产流动性、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上有突出的优势，但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角度看，如果运用不当，同样也存在着各种隐藏的陷阱。具体分析如下：

一、企业财务报表的解读变得更加复杂

企业资产证券化中，根据风险报酬等是否发生转移，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将证券化界定为销售，这时证券化资产应该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同时证券化收入确认为收入，二是将证券化界定为融资担保，那么证券化资产仍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中，获得的资金当做负债处理。两种方式的处理差别显著，视为销售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进行证券化的资产出表同时货币资金增加，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显著增强且不增加企业资产负债率，企业利润表中也会有一笔大额营业外收入增加，企业现金流量表中还有大额经营性现金流入，这在客观上优化了企业财务报表。企业可能更愿意将证券化界定为销售，但业务本质是企业在进行融资。

此外，实践中资产证券化的标的资产通常都是企业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资产或核心资产，通过SPV卖断后，企业虽然通常还保留使用权等部分用益物权，但其他权利基本丧失，从而对于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评价提出了挑战。

因此，对于企业财务报表的使用者，特别是金融机构，增加了信贷等融资决策时的难度，如不仔细甄别，可能导致对企业经营误判。

二、资金监控难度加大

证监会最新的《管理规定》并没有要求资金运用到特定领域，资金理论上可以自由支配，而银行的传统信贷业务中一般对资金使用有明确的要求，资产证券化业务对习惯了资金严格管理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银行如何平衡好信贷业务与证券化业务的融资后管理，控制业务风险将面临现实挑战。

三、声誉风险管理要求提高

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可以迅速将信贷资产转让，虽然理论上银行会“靓女先嫁”，但事实上银行也有动力将次优等其他资产打包出售，评级机构及市场参与者也很难判断这类打包资产的现金流，但是如果投资者购买这类资产后产生较多损失，势必对银行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从已有资产证券化的实践看，银行的隐形信用背书是客观存在。这要求商业银行经办这类业务时既要有外部的监管，也要有适当的内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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