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尚福林：加快重点领域金融创新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 封面专题"  ><p>
			标题：尚福林：加快重点领域金融创新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124; 封面专题<br/>
			时间：2020年5月13日 (下午9:11)<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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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a href="index-wap.php?tag=%e5%b0%9a%e7%a6%8f%e6%9e%97">尚福林</a><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编辑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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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原中国银监会主席，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尚福林

当前，我国正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国内外形势正面临深刻复杂的变化和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相互交织的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需要加快重点领域金融创新，着力解决好金融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平衡、不适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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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虽然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造成了较大冲击，但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大局看，依旧保持着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1万美元，国内生产总值即将迈过100万亿元门槛。金融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市场运行总体稳健，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19年末，金融机构数量5200多家，总资产318.69万亿元。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25.58万亿元，增速与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增速保持基本匹配，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当前，我国正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国内外形势正面临深刻复杂的变化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国际上，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社会政治动荡加剧。在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发展方式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由规模扩张转向结构优化，增长动力由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的攻关期。加上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不确定因素增多。

金融创新是牵引实体经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抓手，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推动金融服务结构和质量优化转变的重要手段。回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在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金融改革、加快金融创新，是提升经济发展质效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金融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面对相互交织的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需要加快重点领域金融创新，着力解决好金融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平衡、不适应问题。

调整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增强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匹配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在我国金融体系中，资本市场建设时间相对较短，基础相对薄弱。随着生产方式从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知识密集型科技创新主体倾斜，轻资产、小规模的民营企业逐渐成为经济创新的主力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自身缺乏积累资本金的相应机制，需要在融资体系、信用环境和金融工具等方面深化改革，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资本总量和结构的新需求。

创新发展资本市场，优化融资结构

发挥资本市场在长期投资和高新技术、关键领域创新活动中的优势作用，增加资本供给，增强金融体系弹性。科技创新型企业普遍具有资金投入高、前期孵化风险大、研发周期和项目成果转化时间长的特点，往往无法满足银行信贷流动性、安全性的要求。而资本市场由于风险补偿方式不同，在支持创新活动、提供投资渠道方面具有天然优势。通过在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形成自有资本，是企业打通金融资源与技术专利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谋求发展壮大的最优选择，也是降低企业负债率和实体经济杠杆的有效手段。

首先，是继续完善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新《证券法》3月1日起已正式生效，这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接下来，还要根据新《证券法》的修订内容，进一步更新、补充相关配套规章细则，做好制度衔接，筑牢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根基。其次，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发展科创板，深化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提高资本市场的包容度，让不同投资者、不同企业都能匹配到多元化投融资需求。最后，是培育合格投资者，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宣传树立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支持保险、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发挥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在促进创新资本形成的重要作用，构建投资者与企业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产融周期匹配的利益共同体。

加快现代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诚信环境

商业信用是资本归集、配置的基础，信用缺失不仅造成企业自身融资成本上升，更会影响全行业乃至推高整个社会的运转成本。建设现代信用体系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企业依靠自己的商业信用发债，是比间接融资成本更低的重要直接融资手段。而银行基于企业信用状况和发展前景的授信模式，也能够减少抵质押物依赖。在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的信用更是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同的基础以及市场有效定价、实现价值投资的前提保障。一方面，重点以证券发行的注册制改革为契机，强化信息披露，形成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并通过市场选择倒逼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诚信经营。另一方面，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重。构建信用价值实现机制，建立无死角的信用监测评估体系，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督机制；发挥各方合力，严厉惩戒惩治失信行为，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创新资本工具，夯实自身实力

随着资管新规出台以及对同业市场加大规范力度，表外资产面临回表，银行资本约束增强，资本消耗加大，原有粗放式的业务模式已难以为继。一方面，银行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应当加快建立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以内源性资本补充为重点，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拓宽负债来源，强化自身经营管控和资本管理。同时，符合条件的也应当鼓励积极运用创新型资本工具，通过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优先股、金融债等方式多渠道补充资本。另一方面，深化银行、证券、保险各领域合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对接融资需求。鼓励商业银行探索投贷联动等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的创新模式，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带动作用，支持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去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效结合利用投行的高风险高回报的业务盈利特点和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

创新发展普惠金融，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普惠金融是当前我国建设现代金融体系的重点之一。从世界银行的普惠金融评价基础指标上看，我国在金融可得性方面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银行网点实现了乡镇一级基本全覆盖，基础性金融服务实现了行政村基本全覆盖。同时，金融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矛盾依旧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质量、效率的要求不断提升，需要继续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既办大事，也干小活”

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业名副其实的压舱石，也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主力军。其中，大型商业银行吸收了全社会一半的存款，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等大中型银行掌握了近70%的金融资源。无论从资源优势和实力，还是从强化责任担当、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大型银行投身普惠金融都义不容辞，更应当下沉服务重心，利用自身资源、信息科技以及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的优势，特别是在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上发挥带头作用。不仅是带动大型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继续下行，更重要的是发挥“鲇鱼效应”，激活小微企业的信贷融资市场，刺激地方中小银行深挖熟悉当地情况的信息优势和决策链条较短的管理优势，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增强服务本地能力，加大市场竞争。

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合作体系

民营和小微企业是普惠金融的关键领域。这些企业普遍财务数据不健全、缺乏抵质押物、缺少信用积累，使得金融机构在采集、辨识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前景、经营和还款能力时难度大、耗时长、成本高。这既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也客观抬高了融资成本，制约了融资可得性。一方面，还需要坚定不移地推动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金融与财政、税务、工商、海关、司法等部门信息的整合共享，总结推广“银税互动”“银商合作”“银保合作”等跨行业跨部门合作经验，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增加企业透明度。更为重要的，是要引导金融机构顺应科技创新的时代趋势，主动学习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加大对数据的挖掘分析和应用，实现对目标客户的精准识别，提高授信和风险管理效率。

运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提升服务质效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数字经济相结合，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金融领域也在酝酿着数字化转型。前期试点互联网模式的民营银行，主打的线上信贷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已经打破了时间和物理空间制约，改变了传统银行服务场景，使很多从未获得过信贷记录的小微企业客户为此受益。一些大型银行也在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积极拓展线上业务。对于偏远的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随着智能手机普及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应用，完全可以通过移动支付、线上服务，解决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探索在授信审批、技术产品、风险管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普及应用，将有助于降低服务门槛和服务成本，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实现绿色环保与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

绿色发展是经济发展动力和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生态环境上集中体现为由高排放、高污染向循环经济、环境友好型转变。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的促进动能，需要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一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关键是从战略高度，在金融各领域全方位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而通过不断创新完善绿色金融制度安排，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高质量绿色发展领域，推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水平，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是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建设，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绿色金融业务产品，并不断降低绿色金融服务成本。在创新现有信贷产品，鼓励信贷资金投放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的基础上，还应积极探索开展能效融资、碳排放权融资等创新金融模式，鼓励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

三是支持传统产业绿色改造。传统产业走绿色发展之路，是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内涵。在这方面，可以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综合运用好授信评价、资金划拨、监测考核等多种手段，引导绿色生产方式成为主流。一方面，发挥金融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支持传统制造业进行绿色改造，倒逼企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另一方面，对涉及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的贷款及时采取压缩退出、清收处置等措施从严管理，有效防控环境和社会风险。

创新推动金融服务社会民生事业，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金融的本质是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人口结构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居民生活需求正在由基本生存需求向升级消费需求转变，从量的满足转向追求质的提升。这次疫情大大增加了居民对医疗健康、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关注度。金融要以服务人民生活为根本，应当聚焦扶贫、养老、健康、医疗等薄弱环节，深入挖掘社会民生事业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蕴藏的巨大潜在金融需求，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一是补齐农村地区基础短板。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局面，需要金融切实承担起历史使命。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资源优势，大力支持农村基础公共服务建设。努力探索商业可持续的金融服务模式，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做好“三农”和偏远地区金融服务。在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探索健全金融支持产业带动脱贫机制，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是缓解养老和健康服务供需矛盾。社会保障支出压力随着人口结构变化日趋加大，金融支持养老和健康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养老服务仍主要依靠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缺口很大；与养老产业相关的家政、托幼行业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在城市地区十分旺盛，虽然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盈利前景良好，但因普遍缺乏发展规划和金融支持，很少形成规模，质量参差不齐。一方面，需要加大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力度。继续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不光依靠政府公共服务，还要统筹发挥政府资源和金融资源作用，鼓励保险资金等更多金融资源参与医疗、养老和健康产业投资，增加金融供给。另一方面，要满足老年群体的特色金融服务需要。针对老年群体财富管理、保险保障需求，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的理财、商业保险等金融产品，增加健康、大病、长期护理等保障类保险产品供给。

坚持依法依规，牢牢守住系统性风险底线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服务可持续的基本前提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必须牢牢守住底线。

一是金融创新要遵循金融基本规律。好的金融创新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能够提升机构风险管理水平，适应消费者和投资者多元化服务需求；而背离金融基本规律、偏离实体经济需要的“伪创新”，通过产品层层嵌套、肆意错配期限、隐匿底层基础资产和实际风险承担情况，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最终会酿成金融风险。在开发产品和开展创新活动时，首先要充分认识所在行业所开发产品的内在基本规律、运行逻辑、风险特征、风险补偿方式，深入分析产品特性，对所蕴含的风险作出预估预判，保持充足的风险吸收能力，管控好风险。

二是要为金融创新建好制度围栏。随着金融市场交易结构、业务模式日益复杂，一些表外创新业务事实上已打通银行、证券、保险市场，风险监测和管控的难度显著加大。一方面，要与时俱进地及时完善监管制度，统一市场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对于跨市场的创新业务，明确界定各方的风险防控责任，搭建适应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的金融监管制度框架，切断监管套利。另一方面，需要继续依法依规加强金融创新业务监管。提升跨行业、跨市场、跨境交叉性金融风险的识别、防控和化解能力。适时对金融创新风险进行评估，及时纠正不审慎行为。

三是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非法金融活动是典型的金融市场乱象。这类活动严重违反金融基本准则，违背金融市场规律和金融投资原理，缺乏最基本的风险防控手段和必要的风险抵御能力，严重侵害了人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对于未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和活动必须坚决予以清理和取缔，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整治。同时，还要筑牢风险“防火墙”，严防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向正规金融体系内传染渗透。

本文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20年4月刊，2020年4月5日出刊，编辑：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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