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对P2P网贷“高利贷”的重新审视与思考"  ><p>
			标题：对P2P网贷“高利贷”的重新审视与思考<br/>
			时间：2014年10月17日 (上午10:39)<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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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无<br/>
			作者：贾红宇<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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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清华金融评论》贾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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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P2P网贷，受到孟加拉国经济学家尤努斯创立的格莱珉银行模式的启发，在美国LendingClub和Prosper网络贷款P2P平台盛行的影响下，发展并流行起来。P2P网络贷款平台在中国发展非常迅猛，目前国内约有1000~2000家平台在运营，每个月都有新进场的平台，也有经营不善的平台退出。

 

然而，P2P网贷快速发展的同时，其高收益率却被人们质疑为“高利贷”。在各个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仅为10%左右的时候，P2P网络贷款的利率有的高达20%、30%，这些超额的利润来自哪里？尽管最近P2P网络贷款的年化收益率在下降，有人称这是P2P在回归“理性”，但“理性”的利率是多少？也没有人给出答案。

 

对于P2P网络贷款等互联网金融新事物，以及所谓的“高利贷”的看法，我们应该进行重新审视与思考。

 

“年化”利率衡量P2P网络贷款不合时宜

 

P2P网络贷款之所以在中国生根发芽和“野蛮生长”，这与中国长期以来的“金融压抑”是分不开的。我国巨大而繁荣的民间金融市场，是P2P网络贷款能够快速崛起的重要原因。

 

最高法在1991年时对“民间借贷”的审理意见，一直被认为是衡量“高利贷”的标准和法律依据。审理意见中提到：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是“4倍利率”说法的由来，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5%计算，“4倍利率”即20%，这是合法保护的利率上限，超出了20%则被认为是“高利贷”。

 

传统商业银行贷款一般是5年、10年或20年期，衡量贷款利率的标准是“年化”利率，以年为单元的利率基本上能够反映借贷成本水平的高低。然而，P2P网络贷款的情况则不同，一方面借贷时间呈现差异化，有的长达36个月，有的短则1天；另一方面借款的额度也千差万别，有的高达几十万，有的少则几百几千。因此，借贷期限和额度的差异，决定利率在借贷双方的效用体验是不一样的。比如1000万的1%就有10万，而1000元的10%才有100元，这对于借款人承受程度和体验完全不同。

 

P2P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而民间借贷则以短期、小额借贷居多。如果借贷本金是1万元，使用1天利息100元，10天还清本金，利息总额为1000元，10天支付的利率为10%，年化利率为365%。

 

如果按照“高利贷”标准，按照传统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测算，这“年化”利率是如此惊人！如果不看借贷细节，只看到365%的借贷利率，难怪人们要质疑这“剩余价值”要从何而来？但从借款人的角度和效用来看，借1万元十天内还1万本金和1000元利息似乎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使用传统商业银行的“年化”利率衡量P2P新型网络借贷是否恰当，有待商榷！P2P网贷使得借贷体验多元化，衡量借贷成本也应披露更多细节，而不是仅用“年化”利率就是能够说清的了。

 

P2P解决小微“融资难”，关键在于贷款的“可获得性”

 

由于P2P网贷解决的更多的是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看待利率高低问题的时候，还应去考察借款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收益水平或利润率。对于一般企业和行业起来说，平均10%的利润率已经不算太低，但对于个人商户或农户来说，往往利润率会高出许多。比如一个农户因为农耕借走一头母牛，归还时已经生了两头牛犊，是否可以认为农户的毛利率达到200%？

 

世界银行金融专家王君的研究表明：“那些从来没有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和小企业主，他们的边际投资回报率往往大大高于大型企业的回报率。从拉丁美洲到亚洲，无数的事实证明，小额信贷借款人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可以获得高达800%的回报率。”

 

对于借款人来说，贷款的“可获得性”比高利率更重要。如果没有这笔贷款，就不能产生任何的劳动收益。相反，即使花费了较高的借贷利息成本，但生产者较高的回报率依然能够给生产者带来收益。

 

所以，借款人除了要考虑利率高低的同时，“可获得性”和用户体验则更加重要，简单地折合成“年化利率”不能衡量借贷双方的切实感受与体验。

 

互联网金融抬高融资成本？市场说了算

 

由P2P网贷、余额宝等引发的“互联网金融是否会抬高融资成本”的争论，一度引起人们的关注。舆论认为是P2P网贷的利率过高，“高利贷”会抬高社会融资成本。

 

然而，市场经济下的融资成本资金价格——利率，是市场说了算！价格由市场自行调节。经济学理论讲的很通俗，供求双方决定了市场价格，而并非借贷一方或者P2P平台，而政府干预价格一定导致无谓损失、效率降低或寻租。

 

此外，互联网经济下应当以用户体验为先，如果借款人能够通过P2P等网络形式获得贷款进行生产，即使付出了比银行更高一些的成本，也是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互利共惠的。毕竟小微企业或项目的风险更高，“高风险、高收益”是市场运行的结果。最重要的是，这些小微“长尾”是银行不能覆盖的领域，他们不能从银行等传统渠道获得贷款，才会寻求P2P等网络渠道，应该说P2P是对传统金融的补充。

 

互联网金融是否会抬高融资成本，还需要具体的数字来论证。但需要说明的是，讨论这个命题的前提是贷款的“可获得性”和小微用户能否得到贷款的“融资难”问题，其次才是融资成本的“融资贵”的问题。如果小微经营者都贷不到款，谈互联网金融抬高融资成本的问题也就失去了意义。

 

P2P网络贷款的崛起是民间金融借助互联网焕发活力的一种表现，也是一种趋势。在监督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应逐渐改变传统的金融观念，如“高利贷”和“年化利率”等，有些已经过时，不再适合当下互联网金融的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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