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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新规出炉 未来税收优惠是核心看点 &#124; 财富管理<br/>
			时间：2022年6月28日 (上午8:31)<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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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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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资深编辑秦婷

6月24日，证监会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台后首个配套政策，为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更加明晰的操作路径。

未来财税等方面政策有望跟进出台，专家普遍建议应提高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力度，提高吸引力，例如可对个人养老金投资部分纳入个税抵扣范围，对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等。

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证监会起草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台。根据规定，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可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暂行规定》是《意见》印发后首个向公众征求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为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更加明晰的操作路径，公募基金在个人养老金的发展中也被赋予了更大责任和使命，对公募基金与个人养老金的交融而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产品和机构高要求，强调安全和保护
《暂行规定》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二是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要求，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职责做出规定；三是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条件要求，并对基金销售机构信息提示、账户服务、宣传推介、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职责做出规定。

具体来看，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拟优先纳入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在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推开后，拟逐步纳入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为确保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业务的长期连续性和安全稳定性，《暂行规定》对基金销售机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公司治理、内控机制、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并需满足最近４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条件。同时，《暂行规定》允许基金管理人及其销售子公司办理该管理人募集的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相关业务。

根据东亚前海证券预计，目前目标基金产品有两种形式：一是以目标日期基金为主的三至五年封闭FOF基金，权益投资比例随着基金生命周期而调整；另一种是以多类目标风险基金组合为主的一年至三年封闭的FOF基金，投资者可以根据当下风险偏好在不同基金中进行转换。

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分析师姚慧表示，根据Wind资讯数据，目前满足最近4个季度末（2021年第二季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的基金销售机构共39家，包括商业银行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15家、城市商业银行3家）、证券公司15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6家；但个人投资者持有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条件，利用公开数据暂时无法计算。

从本次纳入试点的养老目标基金来看，投资方向主要以债券型基金为主，短期对权益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但从长期来看，未来大概率将覆盖更多类型的基金，同时考虑到个人养老金作为养老三支柱之一，未来空间广阔，对权益市场来说有利于中长期增量资金的入市，构成长期利好。
税收优惠为核心看点
随着此次首份配套规则的出炉，未来财税等方面政策有望跟进出台。中信建投证券非银行业首席分析师赵然表示，《暂行规定》是在第三支柱制度架构下，继保险、银行理财产品之后，对公募养老金产品及销售服务等准入门槛的框架性设计，预计相关配套措施正在路上，未来第三支柱是否做大的核心看点在于相关税收优惠（尤其是资本利得税）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从征税的时机来看，一般有三个环节存在征税情况，一个是缴纳个人养老金时为税前列支还是税后列支，一个是个人养老金进行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交税，还有一个是最后养老金领取时是否需要交税。

专家普遍建议，应提高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力度，提高吸引力。为进一步加大第三支柱相关税收优惠的力度，可适当提高纳入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免税工资金额的标准，在领取养老金时也可以适当降低税率，进一步增大个人养老金的吸引力度。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此前建议，可对个人养老金投资部分纳入个税抵扣范围，对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增加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和吸引力。

从国外情况来看，大部分国家的个人养老金缴纳环节均为税前列支，即允许税前扣除，或定额扣除（普遍额度较高），而在养老金的领取环节则需要纳税，但可以通过一定的免税比例，以降低税负提高吸引力。

例如美国的401k计划，该计划是一种缴费确定型（DC）计划，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401k计划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费，缴费和投资收益免税，只在领取时征收个人所得税。雇员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金额取决于缴费的多少和投资收益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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