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观点】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关系存贷比监管指标存废的三个问题"  ><p>
			标题：【观点】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关系存贷比监管指标存废的三个问题<br/>
			时间：2014年11月6日 (上午10:51)<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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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无<br/>
			作者：张英凯<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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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清华金融评论》 张英凯

一是放弃存贷比监管后，资本等监管指标和商业银行自我约束机制能否有效约束信贷扩张？

二是是否允许不同业务模式的商业银行存在和鼓励市场细分，如专注或主要经营存款的银行、贷款的银行、中间业务的银行、财富管理的银行等？

三是存贷比监管客观上起到了限制过度期限错配的作用，新的流动性指标，如净稳定资金比例能否有效填补取消存贷比指标后留下的空白？

取消和调整存贷比的呼声又起

上市银行三季报显示，截至9月末，16家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总额为75.62万亿元，较中报的77.13万亿元，减少了1.51万亿元，降幅达1.97%。其中，13家银行存款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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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大国有银行的存贷比情况来看，截至2014年9月末，建行、中行、交行存贷比分别为72.02%、71.65%、73.92%，已接近75%监管上限；工行、农行存贷比分别为68.1%、63.28%。在这种情况下，取消和调整存贷比的呼声又起。

业内专家怎么看待存贷比考核 

对此，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存款增速已明显跟不上贷款增速。存贷比考核越来越难以符合以市场化为导向配置资源的原则，逐步取消是大势所趋。”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则表示，存贷比是一种简单易行、低操作成本的监管办法，但并不适用于所有银行业。存贷比适用于以存贷业务为主的小银行，而综合化经营、创新业务多元化的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需要更全面的指标。

废除存贷比前需要先明确三个问题

关于存贷比，近日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发表的署名文章《我国银行流动性监管制度变革——银行监管改革探索之四》指出，从历史的回顾看，存贷比并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流动性指标。1994年将存贷比引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更多是将其作为强化商业银行自我约束机制的手段，而不是流动性管理要求。

王兆星表示，存贷比的存废问题不是一个流动性管理问题，而是信贷管理问题。为此，我们需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放弃存贷比监管后，资本等监管指标和商业银行自我约束机制能否有效约束信贷扩张？二是是否允许不同业务模式的商业银行存在和鼓励市场细分，如专注或主要经营存款的银行、贷款的银行、中间业务的银行、财富管理的银行等？三是存贷比监管客观上起到了限制过度期限错配的作用，新的流动性指标，如净稳定资金比例能否有效填补取消存贷比指标后留下的空白？如果对这三个问题都能得出肯定的答案，我们就可以放弃将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而遵循国际惯例将其列为监测指标，进一步放松管制，释放金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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