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金融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中要注意什么？｜央行与货币"  ><p>
			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金融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中要注意什么？｜央行与货币<br/>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上午9:06)<br/>
			分类：<a href="index-wap.php?cat=22" title="查看评金融中的全部文章" >评金融</a>,  <a href="index-wap.php?cat=1" title="查看首页中的全部文章" >首页</a><br/>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br/>
             [1]
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参加上海外滩峰会，并就“全球绿色转型”进行发言。以下是发言全文。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上海外滩峰会并重点就全球绿色转型作个发言。当今世界正在经历以绿色低碳为显著特征的经济社会转型，国际社会已充分认识金融在筹集绿色低碳发展资金、防范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不久前刚结束的G20巴厘岛峰会通过了《G20转型金融框架》，进一步凝聚了各国关于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共识，重申了利用转型金融等工具应对气候变化严峻挑战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的研究与实践。2016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有效发挥其资源配置、风险防范和价格发现三方面功能，为全球气候治理和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中国方案。

人民银行作为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席主席，与相关各方密切协作，牵头制定了《G20转型金融框架》。我们将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一道，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将绿色金融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广应用到转型金融领域。今天，我想就金融如何更好支持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与大家分享一些初步思考，请大家批评指正。
推动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要注意处理好几组关系
一是“破”与“立”的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必须坚持稳中求进，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要把握好时度效，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中央在深刻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基础上，强调“先立后破”，是经济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国际上出现不少“闪电式减碳”的声音，一些金融机构“一刀切”简单化地将所有与煤电企业相关活动列为“禁止融资”类别。俄乌冲突爆发后，国际能源格局深刻调整，欧洲出现能源危机，一些曾大力呼吁放弃煤炭的欧洲国家不得不宣布重启煤电厂或采取措施支持煤电项目。

我国受资源禀赋、经济发展阶段等因素制约，对化石能源依赖程度较高，低碳转型任务更重、更具挑战性。个别地区在推动能源转型过程中，存在“未立先破”的现象，未能处理好稳和进的关系。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妥善处理能源转型、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之间的关系。金融机构应持续提高对绿色低碳经济活动的识别能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避免简单机械的“去煤化”和“运动式”减碳，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行稳致远。

二是自愿性与强制性的关系。逐步由自愿走向强制，是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趋势。近年来，在各国绿色金融政策和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过程中，部分金融机构先行探索，自愿提出和遵守负责任银行原则、《“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赤道原则等倡议，为更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了宝贵借鉴，其中一些做法被政策制定部门接受。

例如，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的部分经验被写入我国金融行业标准。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议题重要性的不断上升，国际资本加速流入可持续发展领域。

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选择性披露、虚假甚至欺诈性宣传等方式，把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以绿色项目为名筹集资金，例如此前德意志银行旗下的一家资产管理子公司（DWS Group），就被指控存在“洗绿”行为。“漂绿”“洗绿”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经营不稳健，更会影响经济增长“含绿量”及社会对低碳转型的信心。

为推动可持续金融健康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立法、发布规范性文件等方式，确立绿色金融强制性标准，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从以自愿性为主，向自愿性与强制性标准并重转变。

为此，既要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自律，也要监管部门的他律。金融机构和企业应当自律，强化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的意识和能力，尤其是大型金融机构更要走在前列，不但做好自身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还要带动所投资企业逐步做好相关工作。

监管部门要推动逐步实现强制、全面、定量的环境信息披露，探索建立碳核查第三方机构专业资质认证和核查评价标准，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和可信度。

三是标准制定和监管约束的关系。标准制定和监管约束是实现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两只手”。标准制定是实现事前“引导绿”的重要抓手，监管约束旨在划定“负面清单”和行为“红线”，二者缺一不可。

过去6年，全球绿色金融标准快速发展，国际社会正在努力推动全球主要绿色金融标准兼容。2021年7月，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支持成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推动制定全球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

今年7月，人民银行与欧委会相关部门共同牵头完成《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及更新版，中欧两大绿色金融市场标准的趋同迈出重要步伐。较高的标准，有助于提升市场对绿色资产的识别和接受度，提高风险定价效率。

相比之下，强化监管约束需要我们付出更多努力。绿色金融不仅是体现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加分项，还是防止不转型和慢转型的约束项。目前，绿色金融的基本框架和业务模式已经较为清晰，激励性政策举措的覆盖范围明显扩大。如果监管约束长期不足，不仅不利于激励约束机制发挥效力，还可能引发道德风险。

我国金融机构资产中，高碳行业信贷资产占比较高，气候变化和低碳转型会对财富格局和资产管理行业影响重大。一些金融机构过快退出化石能源等高碳资产，将增加转型风险；如果过慢退出高碳资产，既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同样也会加大金融风险。

对此，应通过强化金融监管、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不断提升绿色金融能力水平，支持经济有序低碳转型。
充分结合中国实际，积极落实《G20转型金融框架》，加大金融支持经济低碳转型的力度和质效
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G20转型金融框架》的重要贡献者，国际社会对中国在转型金融方面的做法高度关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既需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项目；又需要强化转型金融，有序推动高碳行业和经济活动的低碳转型。

紧密结合中国实际，充分借鉴《G20转型金融框架》，总结提炼绿色金融的有效做法和有益模式并将其运用到转型金融领域，做好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效衔接，是提高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质效的重要一环。

一是要抓紧研制转型金融标准。人民银行于2021年启动转型金融研究工作，目前已初步明确了转型金融的基本原则，并组织开展了钢铁、煤电、建筑建材、农业等四个领域转型金融标准研究，条件成熟时将公开发布，为满足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合理融资需求提供依据。

二是强化气候类信息披露要求。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由大到小、由易到难、分层次、分步骤探索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气候类信息的编制及披露能力有了长足提高。

未来，要督促经济主体制定碳减排路线图，促进经济利益与节能降碳行为挂钩；在落实现有部门规章和金融行业标准的基础上，重点探索开发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逐步拓展碳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范围。

三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转型金融工具。高碳行业低碳转型难度大，相关经济主体面临诸多风险，应在已有转型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和挂钩贷款等转型金融工具有益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股权类融资工具、证券化产品、保险和担保等风险缓释工具。

大力增加转型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支持具有明确低碳转型策略、内部治理完善的企业获得多种形式的融资。

四是强化转型金融激励约束机制。

2021年，人民银行创新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取得积极成效。

未来，应积极探索、及时推出财政、金融支持工具，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充分动员社会资金投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项目。研究完善绿色金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有序扩大评价范围、拓展评价结果运用场景。

五是推动公正转型。气候变化和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往往对高碳行业、农业等易受气候影响的行业、部分地区、低收入人群等产生较大影响，必须高度重视公正转型问题。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持续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的支持，积累了丰富经验。

未来，宏观经济政策应更加关注就业目标，强化和完善就业统计和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转型压力较大地区、行业和人群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最后，预祝本届峰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本文编辑：王茅

[1] http://www.thfr.com.cn/wp-content/uploads/2022/09/72.jpg            <br/>	
            <span class="stamp">上一篇：</span><a href="index-wap.php?p=95721">李克强：今年中国经济发展极不寻常；稳经济既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也要依靠改革增活力 | 宏观经济</a><br/>            <span class="stamp">下一篇：</span><a href="index-wap.php?p=95717">李克强：随着优化调整措施的落实，中国经济增速将会持续回升；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 宏观经济</a><br/>    
                        
			</p></card></w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