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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新华信托破产，影响几何？&#124; 财富管理<br/>
			时间：2023年5月30日 (上午9:04)<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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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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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资深编辑孙世选

2023年5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这是2001年《信托法》颁布实施后第一家信托公司破产，也是2007年《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首例信托公司破产。至此，国内的信托牌照数量从68张减少为67张。

2023年5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五中院”）裁定宣告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信托”）破产。

这是2001年《信托法》颁布实施后第一家信托公司破产，也是2007年《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首例信托公司破产。至此，国内的信托牌照数量从68张减少为67张。

重庆五中院发布的公告称，新华信托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律规定。

新华信托的历程

新华信托于1998年4月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42亿元，其曾属于“明天系”旗下。

新华信托2019年年报显示，其2019年全年营业收入1.71亿元，净利润1558万元。

2020年7月17日，新华信托因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接管条件而被原银保监会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2021年7月16日，原银保监会决定延长新华信托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信托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受益人合法权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对该信托公司实行接管或者督促机构重组。

2022年6月16日，《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破产清算的请示》获得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新华信托进入破产程序。

2022年7月6日，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新新华信托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4日，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天津新华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5日，重庆五中院裁定对新华信托与天津创富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作出的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1967号《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华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资产及信托产品收益权清算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显示，以2022年7月6日为基准点，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在破产清算条件下固有财产评估价值总计298,382.01万元，其中新华信托办公大楼评估值为43,460.69万元，持有的珠海融凯LP收益权评估值为36,247.63万元，持有的新华基金股权评估值为29,615.42万元，作为受益人持有的信托产品受益权评估值为122,359.74万元，应收账款评估值为49,736.25万元，其他资产评估值为16,962.28万元。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第一批无异议债权金额为3,641,579,593.65元。

新华信托破产后，其信托产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从理论上讲，信托财产具有破产隔离保护机制，即，委托人或受托人因为出现破产原因而依法被宣告破产后，信托财产并不被划入破产财产范围而进行分配。完整的信托财产破产隔离功能包括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破产、与受托人破产、与受益人破产三方面的风险隔离。 信托财产的破产隔离，被认为是信托制度的独特优势。

我国《信托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信托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信托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但并不是把财产信托转移给受托人（信托公司）之后就必然能产生破产隔离功能。其中涉及信托是否合法设立的问题，无效的信托谈不上破产隔离功能。

根据《信托法》相关规定，合法设立的信托应当符合如下法律要件：信托目的合法；信托财产合法、确定；信托文件采用书面形式；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新华信托破产的影响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第四季度末，我国信托资产规模为21.14万亿元，同比增长2.87%；相较于2017年第四季度的历史峰值，2022年第四季度信托资产规模下降19.46%。2022年全年我国信托业累计实现经营收入838.79亿元，同比下降30.56%。2022年全年我国信托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62.43亿元，同比下降39.76%。

在2023年2月下旬召开的2023年度信托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有20余家信托公司被点名批评。监管人士还在此次会议上介绍了6家高风险信托公司处置进展情况。这6家信托公司分别为安信信托（已更名为建元信托）、华融信托、四川信托、新华信托、新时代信托、华信信托。

近年来我国信托行业正步入创新转型深水区。尽管新华信托破产属于孤例和个案，但确认在一定程度上给信托业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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