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发展我国创投份额转让市场对策探究｜资本市场"  ><p>
			标题：发展我国创投份额转让市场对策探究｜资本市场<br/>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上午10:44)<br/>
			分类：<a href="index-wap.php?cat=22" title="查看评金融中的全部文章" >评金融</a>,  <a href="index-wap.php?cat=1" title="查看首页中的全部文章" >首页</a><br/>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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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王文龙、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经理郑泽华

创投份额转让市场有助于拓展创投基金的退出渠道。本文探讨了这一市场的蓬勃发展、面临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发展建议。

创投股权基金在到期清算退出之前，可将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或投资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有意愿购买的合格投资人，这一过程称为创投基金份额转让交易或S交易，由S交易构成的市场为创投份额转让市场。创投份额转让市场有助于拓展创投基金的退出渠道。2020年和2021年，中国证监会批复允许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进行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此后，一些专业收购创投份额的S基金相继成立，我国创投份额转让市场开始进入蓬勃发展阶段。

我国权益投资市场蓬勃发展

从卖方需求分析，经过了30多年的高速成长，中国权益投资市场基金存量急剧上升，大部分基金已步入退市/清算阶段。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2010年起，中国的权益资本市场基金存量逐渐上升；2016年以后，步入退出期的人民币股权基金数量和规模快速增长；至2021年，退出期和延长期的人民币股权基金数量合计达到3.2万只，总规模超过13.6万亿元。

从买方需求视角分析，投资者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提高、多样化资产选择需求增强和对投资项目的确定性需求提升，已经成为促进中国创投份额转让市场成长的主要因素。随着股权投资的开展，LP和GP的专业度和成熟度逐步提升，资本配置战略也呈现多样性、差别化的倾向，投资者们不仅关注投资项目所产生的超额账面收益，同时也更加重视真实回报和资本回流。

从转让平台角度看，以北京市为例，在北京创投份额转让平台中交易的出让方，须为已注册于北京市的基金公司或基金的管理人注册在北京，但允许全国市场的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投资人作为受让方。这一交易规定打破了区域性股权市场此前不得跨地区的买卖限制。截至2022年底，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基金份额转让系统共上线基金份额转让36单，上线基金份额为96.88亿份，已进行了31单基金份额的成交，交易份额为40.89亿份，成交总额为37.07亿元。

中国创投份额转让面临的问题

首先，创投份额估值定价无法达成一致，尚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投基金份额因为没有统一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其自身的价值评估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行业性难题。对企业股权组合而成的资产进行定价是个难点，对多个基金份额的股权构成的资产包，定价更加困难。资产包如何拆分、怎样做出正确评价和汇总、怎样规避评估错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潜在危险等，这些难题需要专家们投入大量时间逐一加以解决。另外，针对国资背景的股份转让是否一定要做价值评估，如何做资产评估都暂未明确。国资基金特别注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创投基金份额转让则是完全按照资产价值标准进行的市场性活动，追求盈利性，这使得份额的评估价值往往无法同时符合国家与市场的需求。

其次，在全国层面，创投基金暂时还没有设立统一的登记管理平台，缺乏系统的登记规范。产权明确是交易进行的前提条件，而“中央确权、集中登记”是明确产权的有效途径。目前，各类资产管理登记系统中的登记规范、信息口径还有许多未实现统一，各部委登记系统的信息口径与规定还有所不同。由于没有创投基金的统一登记平台，监管数据口径也难以统一，监管部门间的数据交流不顺畅，市场预期也不稳定，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也没有统一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央确权、集中登记”将难以实现，增加了创投份额转让市场的交易成本。

最后，创投份额转让市场的发展，必须经过顶层设计，确定交易流程、信息披露形式和内容要求以及投资者准入标准。以信息披露规范为例，份额转让平台对买卖机会的公开是否应该局限在基础信息，以怎样的方法向潜在投资人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应该包括定价等商业条款，怎样防止变相公募，都亟待明晰。从各地的股权交易所情况来看，如果这些市场标准完全交给地方，会产生恶性竞争，导致监管混乱，达不到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

发展我国创投份额转让市场的建议

大力发展我国创投份额转让市场，是进一步拓宽创投市场推出渠道，拓宽“出水口”，促进畅通行业资金“血液”循环的重要举措。据此，可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加大支持政策供给力度，大力发展全国性创投份额转让市场。创投份额转让市场是资本市场发展成熟后，逐步涌现出的一种创投退出方式，具有提高资金流动性、改善资产配置、提高财务回报等优势，是创投一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自然衍生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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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丨《清华金融评论》2023年11月刊总第120期

本文编辑丨王茅

责编丨丁开艳

校对丨兰银帆

初审丨徐兰英

终审丨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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