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设立教育银行的可行性分析——以美国学生贷款公司萨利美(Sallie Mae)为例

2015年2月5日 (下午5:18)1,761 views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分类:总15期, 清华金融评论杂志文章, 银行与保险, 银行与信贷-总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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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先锋金融综合研究所总裁 周鹏

投资于人是最有价值的,教育银行将被打造成整个社会真正意义上的“人才银行”。对年轻人的教育进行融资是很好的商业机会,如果年轻人能够通过金融市场获得相对的经济独立,其经济和社会价值都非常深远。

借鉴美国学生贷款公司萨利美(Sallie Mae),在中国设立教育银行是挖掘当前学生贷款市场的最佳机会。

在中国成立教育银行的必要性

1.现有助学贷款存在巨大的供求落差

目前,国内助学贷款供不应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覆盖范围不够。国家教育部按照20%的贫困生比例发放贷款,但调查显示,贫困生比例远高于20%,仅极贫困学生比例就达到11%。第二,贷款发放标准较低。随着高校学费改革的推进、学费上涨、生活成本的提高,人均获贷额度不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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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国留学贷款需求增长

留学贷款需求增加主要取决于:一是留学人数的增加,二是留学费用的提高。

留学人数变化。当下出国留学人数的井喷式增长始于2007年:2007-2011年,出国留学人数连续4年增长比例均超过20%,2012年出国留学人数同比增长17.65%。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统计数据,2013年中国出国留学总人数为41.39万人。这种情况下,留学贷款需求必然会大幅增加。

留学费用提高。近年来,留学热点国家的学费在不断提高。根据公开数据做粗略估算,当前,每年留学消费数据大约在2000亿元人民币,包括学费、住宿、日常开销、保险、医疗等费用。每年留学考试培训就大约有300亿元人民币的市场规模,学生支付给留学中介的服务费用大约在50亿元人民币。这在客观上推升了留学贷款的需求。

3.国家财政补贴能力有限

国内现行的助学贷款属于政策性商业信用贷款。在此制度下,国家财政补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全部的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只需要承担毕业后的利息即可。在助学贷款的实施上,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省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提供贷款资金并承担风险,而政府会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

4.商业银行对学生贷款积极性不高

从我国助学贷款发展的现状来看,商业银行在办理助学贷款业务时并不积极,这主要因为与其他消费信贷资产相比,助学贷款具有的政策性目的会使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发生偏离:首先,申请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不具有现实收入,仅有收入预期,致使还款能力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次,助学贷款完全是信用担保,没有抵押物,在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完善的条件下存在着较高的道德风险;再次,助学贷款单笔额度小,牵扯人员众多,审批程序相对烦琐,贷款成本较高。

5.用金融方式培养学生独立能力

独立能力不仅包括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还包括经济上的相对独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学生经济独立意识则十分淡薄,对家庭的依附性非常强。在美国,一般15岁以上的学生就会找兼职工作,而我国大学生主要经济来源都是依靠父母。这就往往导致一个普通的家庭会因为供养学生上学而致贫的社会现象。

现有助学贷款的甚至会产生一种“逐底竞赛(race to the bottom)”式的社会现象:由于资助名额有限,有些学校在评审助学贷款资格时为了保证公平透明,竟然采取竞选的方式让学生发表“竞穷演说”,这对于那些原本就因为贫困而自卑的学生无疑是一种折磨。从这个意义上,教育银行能让学生和银行地位相对平等、财务相对独立,摒弃“贫困生”这种不科学的概念,减少家境困难学生的自卑心理。

 

美国学生贷款公司萨利美(Sallie Mae)的经验

美国学生贷款公司萨利美(Sallie Mae,简写为SLM)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好的借鉴。这家公司成立于1972年,总部位于弗吉尼亚州,定位于助学贷款提供商,主要业务是提供私人助学和联邦学生助学贷款,其收入的三分之一来自向政府提供的联邦学生助学贷款服务。SLM运营着美国最大的学生贷款二级市场,管理着超过1300亿美元的学生贷款,为1000万客户提供服务。

1.转型路径

SLM是当初属于政府职能性金融机构。在成立之初,SLM的业务由美国政府提供担保。随着竞争的加剧,SLM受到了市场化运作的激励。1993年,美国通过的《综合预算调整法》,为SLM转型提供了契机。

1) 成立控股公司,政策职能和商业职能各行其道

1997年,SLM成立控股公司,将原有业务放入政策性实体子公司。通过另一个新的子公司,公司开展了托收业务、注册及学员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增值服务。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平行进行,相互接济。新的商业性业务在经济上逐渐站稳脚跟,不断孵化和发展壮大,为转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10年过渡期安排,政府支持其资信评级

在10年过渡期中,原有的政府性子公司继续受政府支持,可以发行债券,同时扮演“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同时,限制新成立企业的市场进入。此后10年里,政府股权逐步在SLM中退出。

3) 拓宽融资渠道,政府借款比重不断降低

在1999年转型初期,SLM资金来源中政府借款占比为75%,在2005年政府借款比重已经下降为零。这种渐进式退出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同时,也让SLM有条件培育自身的机构信用,建立市场形象,开拓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在这个过程中,商业票据、资产抵押证券等各种金融工具不断充实到SLM的融资组合中,拓宽了SLM的融资渠道,催化出了许多新的业务形态。

2.业务模式

SLM的业务共分为八部分:教育信贷、消费信贷、收购和融资服务、客户服务、风险规避、募集、相关服务和慈善。

教育信贷部门通过SLM下属的七个企业实体提供教育贷款和部分消费贷款;消费信贷部门则通过两个相对独立的企业实体提供消费贷款、私人信贷和抵押贷款支付服务;收购和融资部门负责私人贷款证券化和FFELP证券化;客户服务部门包括SLM服务、担保人服务和贷款服务这三个运营部门;风险规避部门处理第三方违约;募集部门分为以下四个实体:先锋信用恢复、通用收益、箭牌金融(SLM有76%的所有权)和GRP金融服务公司;相关服务部门涉及登记和(员工)留存的专业业务,服务于大学生商务处和在线资源这两个运作部门;最后,慈善部门由SLM基金构成,这个基金主要用来捐助追求更高的教育、但却无力偿还贷款的学生。

SLM除了自身发放学生贷款外,还向其他机构收购学生贷款。起初手中的贷款直接销售给其他机构投资者,但这种做法在分散风险的同时代价极大。最终美国金融市场的创新精神(资产证券化)为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二级市场得以迅速发展。SLM公司把自身发行的学生贷款及其收购的学生贷款打包后以此为抵押在二级市场发行学生贷款支持证券。由于政府的担保以及其标准的贷款条件、合约条款再加上学生贷款证券化的精心架构安排,发行投资者喜欢的证券品种,使得学生贷款的流动性大大提高,贷款机构看到了其中的利益所在后学生贷款的发放数额不断膨胀,其覆盖范围也越来越大,最终美国高校的半数学生得以凭借学生贷款完成学业。

通过资产证券化,SLM不必像其他公司那样依赖在信贷市场上融资。此外,SLM 84%的贷款有政府担保,保证了贷款的安全性和证券化的可行性。目前,SLM以其出色的利润率占据了最大的市场份额,公司最大的竞争对手Student Loan的市场份额已经从1997年的34%减少到2005年的23%。

中国教育银行的可行性和商业模式

1.教育银行的设立

设立教育银行可以按照存量管理的思路,采取当初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做法。成立初期,教育银行主要任务和经营目标是收购、管理和处置政府助学贷款机构的存量助学贷款,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教育银行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财政支持。前期为扶持教育银行的发展,国家可以将教育专项资金投入教育银行作为教育银行的首批启动资金,由教育银行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以既有存量助学贷款或新增资本入股教育银行,也可以通过上市的方式筹集资本金。股份制改造不仅能有效降低助学贷款的“代理人”风险,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在贷款管理和资金服务方面的优势。

企业投资。企业作为主体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到教育银行,一来可以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的同时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企业的社会知名度。企业入股教育银行,是金融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用人单位三者进行社会人才培养的新思路,不但是“一举多赢”的教育创新举措,也将把教育银行打造成整个社会的“人才银行”。

2.助学贷款的证券化

教育银行要借助资产证券化手段对助学贷款进行完全商业化运作,它符合资产证券化标的资产条件:1)尽管贷款期限较长、流动性较差,但具有较高的同质性,多笔贷款组成的资产池可以在未来还款期内产生较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并均匀地分布于该资产的存续期间;2)可以根据大数定律对助学贷款存在的违约率和损失率进行测算,并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同时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违约公示、起诉、在征信系统中记录违约信息等)约束借款学生的行为,从而降低违约率和损失率;3)助学贷款的需求每年达到65亿元以上,其规模完全符合证券化交易的规模经济条件;4)就合约条款来说,助学贷款的期限、金额、利率等都基本相同,标准化程度很高。

证券化设计

参与助学贷款证券化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三方:1)证券化的发起人,即经营助学贷款业务的教育银行;2)市场中介机构,包括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机构)、证券公司、信用评级构、信用增级机构、托管机构等;3)投资者,包括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设立特殊目的机构(SPV)

在资产证券化中,发起人并不与投资者直接对接,而是将拟证券化的贷款组合出售给SPV,由SPV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设计和发行。SPV是整个资产证券化中最核心的环节,其目的是隔离证券化资产与原始资产的风险,从而使证券化产品能脱离于原始实体资产,真正成为一种能够流通的金融产品。

教育银行以适当的定价将助学贷款出售给SPV,转移学生违约等业务风险。助学贷款在出售后将从教育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移除,完成表外证券化,实现证券化的助学贷款与教育银行之间的风险隔离。证券化后,SPV通过金融杠杆方式等激励手段促使教育银行加强对贷款日常回收管理。

考虑到我国助学贷款长期以来由政府主导经营的现状,教育银行可在筹建初期,联合政府共同注资设立具有政府信用的、以经营助学贷款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的SPV,同时开辟政府投资的退出通道,以保证政府资金能够随着SPV的发展壮大逐步退出,最终将助学贷款项目完全交由教育银行商业化运作。这种渐进式退出机制一方面为助学贷款项目提供初期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给新兴的教育银行在树立自身机构信用、开拓市场化的融资渠道提供了缓冲时间。

3.收益分析

将助学贷款证券化能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参与资产证券化的每一方都能从中获得收益。

教育银行收益。完成教育贷款证券化后,教育银行就可以通过金融创新,调整资产,在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第一,将助学贷款证券化出售,教育银行可以迅速回笼资金,提高资产的流动性,解决助学贷款的期限长、流动性较差的问题。第二,通过助学贷款证券化,将风险资产重新组合,分配给那些能够并且愿意接受这些风险的投资者,从而实现分散自身风险。第三,助学贷款证券化后,教育银行可以保留一部分资产的服务权,如贷款的回收工作,从中赚取服务费用。第四,教育银行通过对学生的贷款服务,实现对未来人才的金融大数据积累,会衍生出具有相当想象力的业务空间。

投资人收益。投资人能够在承担较低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高的回报。首先,助学贷款证券化通过信用增级手段和风险补偿机制,大大降低了证券的风险。资产证券化后,投资人直接购买原始资产组合,比通过中介经手的间接融资方式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其次,助学贷款资产证券化以“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的资产组合为保障,就极大地减少了经办银行接管、重组、破产等情况所带来的风险。最后,通过各种方式对证券化资产进行信用增级,也使得投资的风险大大降低。

SPV收益。SPV作为一个中介机构,是资产证券化运作中最重要的一环。SPV通过资产证券化交易的购买、包装和销售,不但增加了自身的价值,还几乎将所有的信用风险都分散给了投资者。此外,由于这些资产不会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SPV因此能够降低自身的所有者权益成本。

(本文编辑/张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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