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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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彭晓云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越来越近了。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指出,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根据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证监会牵头成立“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工作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保监会、人大法工委、最高法等单位参加,各项准备工作都在抓紧推进。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核心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要以修改证券法为前提。
有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注册制改革方案草案已经完成,并已上报国务院,同时,证券法修改也已列入今年人大立法计划,修订草案将在两会后提交人大审议,如果进展顺利的话,股票发行注册制最快有望在6月落地;但考虑到修法工作的进度,落地时间也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表示,从监管层面来讲,注册制已经准备就绪,但涉及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立法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时间表,目前情况来看,随着《证券法》修订工作的推进,预期注册制改革今年有望落地。
中国特色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
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
美国是注册制的典型代表,日本、我国台湾地区也实行注册制。实践当中,注册制并非简单备案,在注册制市场,企业为取得发行资格,也需要经过严格、细致的审核,其审核主要集中在企业是否披露了所有投资者关注的信息,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程序。
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改革是我国发行体制的重大改革,也是资本市场改革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也多次明确的表示,注册制须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证监会对股票发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全面性等做审核。将从落实信息披露为中心、推动监管转型、加强监管执法等三方面,推进注册制改革有关工作。
可以肯定的是,我国的注册制,除不需政府部门出具发行批文外,在审核方面将要经过一定程序,且有严格细致的要求。同时,在信息披露方面也会有更多要求。
对于注册制的理解,千万不能误解为上市没有门槛。注册制是有门槛的,其只不过是将设置的上市门槛,由事前的审核变为事后的审核与监管,而且将是严格监管。
注册制不是企业的狂欢
笔者预测,2015年过渡到IPO注册制,更可能的是在证监会层面主抓信息披露,而实质性监管下放到证券交易所来进行。所以IPO注册制并不是企业自由上市的狂欢,企业要面对的是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和根本不会放松的交易所层面的实质性审查。
建议注册制要配以违法行为的追究责任机制,配以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对那些造假和披露虚假信息的公司、中介和个人,则必须用制度化的方法进行严惩,才能终止那些因代价过小铤而走险的IPO投机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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