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高见：从BAT金融战略看互联网金融的影响"  ><p>
			标题：高见：从BAT金融战略看互联网金融的影响<br/>
			时间：2014年5月13日 (上午11:46)<br/>
			分类：<a href="index-wap.php?cat=26" title="查看互联网金融中的全部文章" >互联网金融</a>,  <a href="index-wap.php?cat=191" title="查看互联网金融-总6期中的全部文章" >互联网金融-总6期</a>,  <a href="index-wap.php?cat=138" title="查看总6期中的全部文章" >总6期</a>,  <a href="index-wap.php?cat=2" title="查看清华金融评论杂志文章中的全部文章" >清华金融评论杂志文章</a><br/>
            标签：<a href="index-wap.php?tag=%e9%ab%98%e8%a7%81">高见</a><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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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见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副总经理

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基础依然是互联网为代表的ICT技术（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其本质和落脚点依然是金融。在互联网进军金融方面，最突出的是BAT（百度、阿里、腾讯）的金融战略。基于公开数据，我们分别对其进行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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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及其金融布局

整个阿里体系包括阿里巴巴集团、金融服务集团和菜鸟网络（物流）。阿里金融内部又有共享平台事业群、国际业务事业群、国内事业群、创新金融事业群等不同板块。阿里的核心优势是电子商务和供应链，其弱项是移动互联网。阿里的整个产业链布局，与实体经济结合最紧密，在BAT里面是最有战略纵深的，是一个多领域交叉融合的长产业链集群。

阿里希望让资金流、物流、数据流构成阿里帝国的高速公路网络，以支付宝为核心建立一个服务于“大阿里”体系各类交易的网络金融平台生态系统。其基本的逻辑是：搭建基层信用系统→设计风险控制系统→构筑数据闭环系统→开放平台交易系统。除了支付宝，其他业务均基本只针对阿里现有客户。阿里在金融方面，更希望自身能够主导和控制。

目前，阿里在金融方面的布局，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几个方面：（1） 支付宝（“汇”）+余额宝（“存”），淘宝理财；（2）征信：借助“诚信通”、“诚信通指数”等服务建立的商家“网上征信系统”是阿里金融的基础和根本；（3）设立非正规持牌的金融机构：阿里小贷（“贷”）、商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重庆）等；（4）涉足正规持牌金融机构：控股天弘基金、参股众安在线财险、与东方证券合作推资产证券化产品、拟申请商业银行牌照；（5）信用支付：阿里信用支付正在测试和优化中，推出虚拟信用卡，用银行资金来为移动终端的支付宝用户在淘宝和天猫商城购物提供消费贷款。

阿里拥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每日海量交易，客户黏性较强，而且其产业链本身相对完整。相对百度和腾讯而言，阿里的企业客户以及持续的海量真实商业交易是一个优势。目前来看，阿里最需要一张商业银行牌照。阿里在金融布局上也是最早、最雄心勃勃、最有控制欲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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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及其金融布局

如果说阿里和腾讯是一个广度上的巨头，那么百度就是一个精度和深度上的巨头。百度本质上是一个入口平台，其核心和优势是搜索引擎和大数据，其云平台也比较领先。其对个人客户的黏性并不强。对中小企业来说，其真实的商业交易背景不如阿里。百度的大数据包括全网数据、用户意图数据等。百度的移动战略包括百度地图等（比较而言，移动业务是阿里的弱项）。但是，百度的软肋是支付。

在BAT里面，百度的金融布局是最晚、最弱的。百度迄今在金融领域的布局包括：（1）百付宝：2013年7月份拿到第三方支付牌照（与银联合作）；（2） 百度钱包：百付宝推出的手机支付品牌；（3）金融领域垂直搜索：百度阿拉丁平台、与融360的合作；（4）百度理财：“百发”（+华夏基金+中投保）；（5） 百度小贷公司：面向中小企业客户，已注册在上海嘉定；（6） 百度“金融知心”：拟面向金融客户，有待推出。

百度迄今尚未涉足任何正规持牌金融机构。百度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后来者和追随者，也对外部合作持开放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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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及其金融布局

腾讯的特色是：入口+客户+信用及交易数据。腾讯是社交和个人客户方面的绝对领先者，拥有超庞大的用户基础、客户关系、海量的社交数据。从战略上看，腾讯需要逐步从主要依靠游戏、电信增值业务收入的业务格局向互联网金融+电商的新格局进军。腾讯的弱项是电商，虽然腾讯电商的战略和发展路径已经明确，并试图按照“自营+开放”的模式打造新一代电商平台。

比较而言，腾讯的优势并不在企业市场，也不在产业链，而在于个人客户和小微商户，更在于微信。QQ本身已经很成功，但其更多的是互联网时代的产品，而微信则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产品，二者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高低搭配，定位有差异，但又有互相补台。微信是迄今最有杀伤力的超级入口和最具有想象力的负载平台（想想2014年春节的送红包、嘀嘀打车吧！）。微信与财付通的组合，拥有颠覆整个支付行业格局的潜力，但这种潜力能否转化为真实能力，则取决于诸多内外因素。

阿里的初衷是用互联网服务大量的中小微企业，而腾讯的初衷是为个人提供游戏、娱乐、社交等服务。腾讯基于个人及其社交需求开发出了大量成功的产品，最终成为最大的个人入口平台，并试图从“小商户→小微企业”这个路径入手，进军企业市场或者电子商务市场。作为一个入口和公共平台，为了增强客户黏性，腾讯需要更多的客户端（APPs），以及其他有吸引力的产品和附加服务，包括金融产品和一些金融服务。腾讯本身的客户资源和大数据，也为其进军金融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腾讯在金融布局方面持相对开放的心态，不一定完全控股或亲自运营。腾讯现有的金融布局包括但不限于：（1）支付：财付通+腾讯现金宝，在美国投资了一家支付结算公司；（2）微信支付及其他负载功能；（3）涉足非持牌金融机构：收购益盟操盘手后推出腾讯操盘手、入股好买基金、推出腾安价值100指数、小贷公司获批、在前海注册两家电商公司、三家产业投资基金公司；（4） 涉足正规持牌金融机构：参股众安在线财险、与国金证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暂未入股）、传闻拟发起设立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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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互联网金融战略比较

在互联网金融的诸多分类里，BAT几乎涉足了所有领域：支付、虚拟货币、信用数据库、小贷、销售及理财平台，但均未涉及P2P和众筹业务。BAT之所以没有涉足P2P和众筹，可能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与其主营业务的关联性不大，P2P和众筹的盈利模式尚不确定、业内混战，BAT本身已可以从事小贷业务与其平台对接等因素。

比较而言，在电商、企业市场和供应链金融方面，阿里的优势和潜力短期还将存在，难以撼动。在个人金融及其衍生方面（如财富/资产管理），腾讯的优势和潜力将最突出。百度的强项在于大数据和移动业务，在支付等方面远远落后于阿里和腾讯，但百度可以在金融大数据、金融定制化等方面发力。

我们分析一下第三方支付业务。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和基础是支付能力，但其潜力和业务拓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入口能力，因此，互联网金融布局，应该围绕支付及入口这两个支柱。

目前，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绝对领军者是支付宝和财付通。第三方支付发放了很多牌照，不排除后续有一轮行业的洗牌。阿里自有的主要入口是其各个电商平台，而腾讯最大的入口是微信，其次是QQ。百度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入口，但这个入口的黏性需要加强。我们重点分析一下支付宝与财付通。

阿里的支付宝，一直遥遥领先，但最近遭到腾讯“微信支付”的“偷袭”（如2014年春节前的“嘀嘀打车”、“微信红包”等）。其实，支付宝的定位是双重的，既服务于内部，又可以独立出来，开拓外部市场。支付宝本身可以独立上市，但是，财付通独立上市就有困难。支付宝对母体业务的依赖度，远低于财付通。微信支付首先侵蚀的是个人及小商户领域，但在中小企业方面，支付宝的根基依然强大。进一步分析，至少短期来看：在C2C领域，微信支付很可能超过支付宝；在C2B领域，二者将短兵相接，难分伯仲；在B2C和B2B领域，支付宝应有优势。腾讯的重心应该是微信，而不是财付通，而阿里显然依然需要重点打造支付宝。

互联网的基因和文化并不完全等同于金融的基因和文化，二者需要融合互补，求同存异。上述分析更多的是从基因和文化角度，至于互联网对传统金融的具体冲击，还需要从传统金融的各大具体业务来考究。商业银行具有四大基本职能：信用中介职能、支付中介职能、信用创造职能、金融服务职能。在商业银行的四大职能里，支付中介职能受到的冲击最大，部分金融服务职能也会被替代，信用创造职能，短期内很难撼动。

证券公司则有五大基础功能：交易、托管结算、支付、融资和投资。互联网对证券行业的冲击，主要还是在交易、支付、销售渠道等方面。托管结算业务具有路径依赖的特性，某些领域还存在自然垄断倾向，所以，互联网对其冲击不大。融资方面，互联网对证券公司的冲击更多是技术性和边缘性的，长远来说，有颠覆的潜力。风险定价能力、投资管理能力、产品设计和其他专业服务方面，应该是证券行业的最后壁垒，也是其作为金融中介的核心价值之所在，这方面受互联网的冲击会相对较小。

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秉承“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原则。互联网金融的初级阶段，应该多观察，适当地包容，将互联网行业的某些优质基因与金融行业的某些固有基因，互相融合、互相促进。对于某些大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允许其在适当时机获得正规金融牌照，并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开展全面的互联网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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