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审议，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丨宏观经济"  ><p>
			标题：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审议，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丨宏观经济<br/>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上午9:07)<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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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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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丁开艳 

12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说明。司法部部长贺荣在说明中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金融是其中重要一环。当前，围绕如何持续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增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稳定性、连续性，有诸多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许多问题亟待破解。《清华金融评论》2024年3月刊 [2]邀请监管部门、专家学者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角度，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振民营企业预期信心建言献策。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审议

司法部部长贺荣表示，草案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为法律制度，坚持依法平等对待、平等保护，保障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草案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又注重规范和引导，促其依法经营、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草案聚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面临的问题，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据介绍，草案共9章78条。草案将立法的基本原则和思路作为总则重要内容，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强调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在保障公平竞争方面，草案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作出规定。

在改善投融资环境方面，草案完善制度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重点对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完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

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草案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以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在注重规范引导方面，草案强调民营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妨害市场和金融秩序、用贿赂和欺诈等手段牟利、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民营经济组织应当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

在优化服务保障方面，草案明确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应当注重听取意见，高效便利办理涉企事项，完善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政策措施；同时，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多头执法等作出规定。

在加强权益保护方面，草案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要求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细化办案程序，规范异地执法行为。为使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的制度措施得到落实，草案设专章强化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增强制度刚性和权威性。

《清华金融评论》建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推出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八方面31条具体要求，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做出全面部署。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内设民营经济发展局，建立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落实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要求具体举措。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金融是其中重要一环，为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2023年11月，人民银行联合八部门发布的《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推出25条具体措施，使得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民营经济。当前，围绕如何持续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增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稳定性、连续性，有诸多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许多问题亟待破解。在此背景下，《清华金融评论》2024年3月刊 [2]邀请监管部门、专家学者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角度，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振民营企业预期信心建言献策。

本期封面专题中，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文武认为，大型国有银行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金融支撑，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大行力量。对大型民营企业，用好资金优势、全球化经营优势，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助力企业做优做强，让更多民营企业成为参与国际比拼的有力竞争者，提升我国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影响力；对中型民营企业，聚焦名单制，加大对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民营上市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助力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为国内市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促进国内大循环体系发展；对小微民营企业，用好金融科技优势，坚持数字普惠发展道路，不断创新线上大数据、线下标准化的双轴联动式产品，降低客户准入门槛，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为稳就业、保民生提供金融动力。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吕进中认为，要多措并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包括加强政策协同以稳定民营经济信贷支持、加大银企对接以改进民营经济金融产品等，并继续发挥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引领作用，支持各类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要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小微的能力水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认为，要加快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和复兴伟业，就必须充分发挥好民营经济的作用，必须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增强民营经济的活力。金融是社会再生产活动的血液，与社会经济活动紧密联系、互为条件，金融要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更加努力，在服务民营经济方面更加努力。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ESG和可持续金融专委会副主任陆琪认为，ESG超越了传统金融资源配置的所有制偏好，突破了金融服务领域存在的所有制歧视这一隐疾，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大有裨益。近年来兴起的ESG评价体系，以其独特的关注角度和运作特点，为我国民营企业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有效获取金融资源提供了新的可能路径。ESG能够有效克服金融市场存在的所有制歧视以及金融服务领域民企的信用短板，是金融服务民企发展的重要抓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助理研究员吴凡认为，我国金融机构境外业务普遍存在能力较弱、人才储备不足、规模小、覆盖面不广等问题，掣肘其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建议从完善涉外金融政策保障、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加强民营企业能力建设等三方面细化实化相关举措，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走出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创新工程执行研究员肖京认为，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强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法治保障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并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全方位的新要求。无论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还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需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基础性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王国军认为，保险业助力民营经济化解风险，保驾护航，是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的需要，要针对其特点，给出具有针对性的保险和风险管理方案。保险公司是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恢复活力的关键所在，以保险业视角，按照风险可保性，民营经济面临的风险可以划分为可量化的风险与不可量化的风险。保险业助力民营经济化解风险，保驾护航，既是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险业自身发展的要求，保险业要针对民营经济特点，给出具有针对性保险和风险管理方案。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金雪军，浙江财经大学教授刘建和，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倪钰姣认为，民营科技企业的成长离不开政府、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等各方的紧密携手。建议：一是鼓励并支持各个地区在风险容忍度、审查审批、贷款准入、考核激励等方面建立特别制度安排，并增设科技支行网点；二是建立完善民营科技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和储备计划，助力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板功能创新升级；三是营造良好的“雨林式”金融创新生态，发挥区域金融中心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虹吸作用，引导企业与金融资源向重点核心城市集聚，以加强科技与金融资源间的深度碰撞与融合，形成高质量的产业生态与多层次、全方位的科技金融供给体系。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学副院长何瑛，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陈丽丽认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并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数据资产具备价值、转移和计量三个属性，成为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途径。政府的战略引领与制度建设、金融机构的融资模式创新与风险控制、民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与数据资产管理是构筑完整的数据资产融资生态系统，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并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中国银行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王家强，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怀斌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以高质量发展赋能民营经济，是新时代我国金融工作的重要担当和使命。围绕金融如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诸多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许多难题亟待破解。

湘财证券研究所宏观研究主管何超认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缓解融资困境，需要长短兼顾。短期可以通过定向的货币和财政政策为民营经济“开源节流”，同时金融机构可以作为媒介，撮合国有资本入股优质民企。长期需要进一步拓宽和优化债券市场，畅通民营经济直接融资渠道，同时积极利用好金融科技的发展成果，持续建立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民营经济提供更高效和优质的服务。采用结构性货币工具辅之以货币总量政策的协同配合，有望为民企提供流动性并优化其融资结构，降低外生变量对生产经营形成的负面扰动。

编辑丨丁开艳

责编丨兰银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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