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稳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外汇局举行四季度外汇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  ><p>
			标题：稳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外汇局举行四季度外汇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br/>
			时间：2015年12月11日 (上午10:24)<br/>
			分类：<a href="index-wap.php?cat=5" title="查看消息汇中的全部文章" >消息汇</a><br/>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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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外汇局举行第四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外汇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国际收支司副司长王春英、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杜鹏、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郭松、管理检查司司长张生会出席发布会并通报外汇局四季度外汇管理政策和改革措施。

王允贵表示，2015年四季度以来，外汇局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按照“五个转变”的要求，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在稳步推进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工作的同时，强化监测预警和事中事后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调整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政策
2015年8月，外汇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包括简化外汇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要求，简化外汇收支手续，实行跨国公司借用外债 比例自律等政策措施，为企业优化外汇资金运用提供了便利。同时，做好相关风险防控工作。据了解，当前，已有超过50家跨国公司正式开展了外债比例自律管 理，实际借入外债近10亿美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允许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汇兑业务
2015年9月，外汇局发布通知，允许满足条件的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境内居民个人可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电子渠道先向特许机构预订外币现钞或电子旅行支票，再通过线下网点提取外币现钞或电子旅行支票。
王允贵表示，该业务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的本外币兑换业务相结合，有助于降低特许机构的运营成本，改善特许业务服务质量，为境内居民提供更便捷的兑换服务，助推“互联网+”发展。
对于2016年年初即将上线的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杜鹏表示，新系统上线使个人和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更加便利，系统本身调整对个人现有的外汇管理政策 并没有改变。对于个人每年5万美元的结售汇额度，杜鹏表示，全国目前超过96%的个人年购汇在5万美元以内，且近年来人均购汇金额有所下降，这说明现行5 万美元额度实际上已经能够满足个人的用汇需求。同时，对于超过5万美元结售汇额度的情况，实际上也上不封顶。如果确有真实需求，可以凭相关的、有交易金额 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
近年来，外汇局在监测中发现，部分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存在频繁、大额提现等异常情况。为防范洗钱风险，维护中国持卡人形象，2015年9月，外汇局向 中国银联发文，要求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取现钞管理，针对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提取现钞，在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要求的基础上，增设年度限额。
王春英表示，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0月份，境外取现金额比今年前三个季度各月平均值下降21%。年度限额限制增设以后，取现失败笔数和成功笔数的比例维持在较低的4.34∶100，表明新政策在保障持卡人正常合理需求的情况下达到了预期效果。
王允贵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银联人民币卡境外取现每卡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间，这一限额为等值5万元人民币。王允贵表示，限额抑制的是少部分持卡人的大额提现交易，不影响绝大多数持卡人在境外的正常取现。
实施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政策
2015年11月，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明确基金互认额度管理规则和相关操作，便利两地基金跨境发行销售所涉资金汇兑及流出流入。
王允贵表示，《操作指引》的发布，意味着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政策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基金互认政策的正式实施，开辟了两地投资者证券市场投资新通 道，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中“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集体投资类证券”下所包含的“居民在境外出售或发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内出售或发行”两个子项将不再受 到严格限制，资本项目可兑换实现新的突破。目前，内地和香港均已有基金管理人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提出申请，待获得注册后即可履行外汇登记程序。
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
2015年10月，外汇局简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管理，在现有政策框架下，为跨境证券投资提供更多便利。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改革额度 分类方式，统一额度管理，将原有的三类额度调整为开放式基金和其他产品或资金两类额度；二是简化额度调剂备案管理，同类产品之间的额度调剂可自行调整，开 放式基金与其他产品或资金之间的额度调剂需要事前备案；三是放宽QFII额度汇入期的限制，经备案后可一次延长6个月汇入期；四是简化本金汇出程序，从批 准改为事前备案。
据郭松介绍，今年还有另外两项工作值得注意，一是推出特定商品期货（目前是指原油期货）交易管理办法，未来一段时间可能会在上海开始开展原油期货的交 易。在此制度设计中，对外国投资者没有进行任何的额度限制。此外，外汇局在去年和今年批准了两个地方的碳排放交易所，外国投资者参与同样没有设置额度限 制。
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
2015年以来，外汇局根据形势变化，抓住异常跨境资金违规流动主渠道，针对银行、融资租赁类公司、橡胶等各类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地下钱 庄等外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900余件，共处行政罚款4.1亿元人民币。
“打击地下钱庄一直是外汇局的重点工作。自2015年4月份开始，我们参加了由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检查院、最高法院、外汇局5个部门启动的打击利 用离岸账户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专项行动，此行动一直持续到现在。”张生会表示，在行动开展过程中，共破获涉及外汇的案件60多起。下一步，外汇局依然会 保持对地下钱庄的高压打击态势，上述部门将通力合作，加大对金融领域、外汇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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