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金融创新与监管 | 梁涛：金融科技未改变金融本质 应依法全面纳入监管"  ><p>
			标题：金融创新与监管 &#124; 梁涛：金融科技未改变金融本质 应依法全面纳入监管<br/>
			时间：2020年11月13日 (下午1:29)<br/>
			分类：<a href="index-wap.php?cat=5" title="查看消息汇中的全部文章" >消息汇</a>,  <a href="index-wap.php?cat=1" title="查看首页中的全部文章" >首页</a><br/>
            标签：无<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br/>
            
 [1]
近日，蚂蚁集团相关负责人被监管约谈，随后暂停上市的事件，引发了国内对于金融创新与监管平衡的广泛探讨。11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第十五届21世纪亚洲金融论坛上表示，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应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要高度关注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新型风险，特别是网络安全、数据保护、市场垄断等风险挑战。

梁涛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迈出坚实步伐，先后历经金融电子化、金融移动化发展阶段，目前已开启金融数字化发展历程，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优势，构建新生态、服务新领域、展现新特色、带动新增长，金融科技成果百花齐放，数字化应用百家争鸣，成为我国数字化转型的实践者、改革者和推动者。 他同时强调，应清晰地认识到，金融数字化转型充满艰辛和挑战，是一场“持久战”。“总体来看，我国金融数字化转型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部分机构顶层战略和落地执行有待加强，数据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客户体验有待改善，金融科技与金融机构自身系统的兼容程度、产品业务的融合程度还有待挖掘，数字化转型带来的风险也需引起高度关注。”梁涛说。 为此，梁涛表示，下一步，既要坚定不移地支持金融科技发展，加快金融数字化进程，优化客户体验，提升服务效率。同时，也要密切关注金融科技带来的影响，做好前瞻性部署安排，确保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 高度关注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新型风险 首先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坚守风险底线两个原则。 梁涛指出，金融数字化转型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积极拥抱金融科技、加强数字化应用的同时，也要坚守金融发展基本规律和金融监管原则，创新“有智慧”的数字化产品，打造“有温度”的数字化服务，构建“有广度”的数字化渠道生态，完善“有深度”的大数据风控，确保金融创新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正确的价值导向前行，探索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 这要求金融数字化转型需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梁涛强调，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行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的科技内涵，更好地赋能实体经济，打通实体经济融资的难点和堵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完善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同时坚守风险底线原则。梁涛指出，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因此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只要从事同类金融业务，都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接受一致的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遵循同等的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梁涛说。 他还指出，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要高度关注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新型风险，特别是网络安全、数据保护、市场垄断等风险挑战，建立健全覆盖业务、网络、技术、数据等各领域，更加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对金融数字化转型应明确三方面认知 当前，金融行业对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紧迫性已经有充分认识，但梁涛认为，数字化转型不仅是技术的转变，更重要的是金融业务及商业模式的转型。对此，金融机构对金融数字化转型应明确三方面认知。 首先是要认知用户，更好的服务金融消费者。近年来，人们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多元化、个性化、便利化要求越来越高，不再喜欢被动接受千篇一律或千人一面的服务。金融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要充分了解用户行为与偏好，更加精准地判断用户的“痛点”需求，向金融消费者提供功能明确、期限和利率定价合理、风险评价和贷后管理完善的金融产品。 其次是认知自身，走符合自身特点的数字化转型道路。数字化转型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要与自身业务特点相适应。只有在回答好“我的定位是什么，要采取什么服务模式，提供什么产品，数字化需求是什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披露信息，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能力禀赋积极稳妥推进，才能走出一条适合自身特点的数字化转型道路。 第三是要认知合作伙伴，加强与第三方合作的风险管控。在充分运用金融科技的过程中，金融机构正在越来越多的与科技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金融机构要做好对合作方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名单管理和持续监测，切实做好风险管控。一方面要落实好主体责任，金融机构是自身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责任外包，不得将涉及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及其他有关信息科技核心竞争力的职能外包；另一方面要坚持风险判断的独立性，严格落实自主风控原则，自主开展客户准入、风险评估、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等工作。 加强对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的监管 在梁涛看来，金融业在数字化转型落实过程中，还需提升四项能力。 一是提升数字普惠金融能力。普惠金融涉及数亿个人、上千万户小微企业，数字普惠金融引领是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梁涛表示，要依托大数据等技术，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估、精准画像，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贵、慢、险”问题。还要积极探索利用数字普惠金融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二是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梁涛认为，这一方面要制定实施系统化的数据治理制度、流程和方法，充分利用数字信息资源，提高数据质量，挖掘数据价值，为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持。另一方面，遵循“必须知道”和“最小授权”原则，依法合规开展数据采集、管理、使用、流传、销毁等全流程工作，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切实遵循依规用数、科学用数的职业操守。 三是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梁涛强调，要将“负责任金融”理念贯穿经营始终，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将金融消费者保护融入数字化转型战略，健全相关业务操作规范及内控制度，从源头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金融宣传教育，倡导理性消费文化，不得进行诱导式放贷，相关产品要符合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与风险承受能力。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多渠道化解金融消费纠纷。此外，针对一些领域存在市场垄断问题，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反垄断审查，确保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是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金融数字化转型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为提升监管能力，银保监会先后建立了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1104）、检查分析系统（EAST）、银行风险早期预警系统（睿思系统）等，加快监管数字化步伐。 梁涛透露，近期又制定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抓紧推动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监管数据信息系统，优化监管流程，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监管判断的前瞻性、有效性，对金融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风险真正做到“看得懂、穿得透、控得住、管得好”。银保监会还将结合金融数字化转型趋势，建立完善相关监管规则体系，继续加强对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的监管。 本文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编辑：秦婷

[1] http://www.thfr.com.cn/wp-content/uploads/2020/06/6.jpg            <br/>	
            <span class="stamp">上一篇：</span><a href="index-wap.php?p=88032">赵岑等：激发文化产业投融资市场新活力 加速文化产业创新升级 | 封面专题</a><br/>            <span class="stamp">下一篇：</span><a href="index-wap.php?p=88001">金融创新与监管 | 范文仲：任何机构进行金融创新都要有风险意识</a><br/>    
                        
			</p></card></w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