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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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行网站3月21日消息,为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以下简称《意见》)。
关于发展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的重要性,《意见》提到,金融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对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实现自身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增强战略意识,优化业务布局,大力推动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提升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实现支持养老服务业和自身转型发展的良性互动。
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目标为: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
对此 《意见》提出了多项措施,一是要积极创新专业金融组织形式,探索建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制、组建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贷款方式,探索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加大对养老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的养老服务企业、项目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三是优化网点布局,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不断扩展和提升居民养老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在监管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人民银行、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加强政策落实与效果监测,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合力。
对于养老金融现状,在2016年2月27日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首届峰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曾发表演讲指出,总体来说,我国养老金融业务总体处于初期发展阶段,金融部门对于养老服务业的认识和投入也刚刚开始,针对居民养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品种单一,养老资产管理的理念和机制比较滞后,养老金融业的服务模式比较粗放,养老金融市场很不发达,与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主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
对于养老金融发展,潘功胜提出了几点看法:
第一,发挥金融跨期资源的配置功能,提升养老的消费能力。在做跨期资源配置方面,可以通过金融产品,为养老做准备,或者让子女为父母购买养老服务。结合理财、信托等金融产品,提供养老金融服务的综合方案。
第二,鼓励发展专业的养老金融体系,从国际经验看,专业化,规模化是重要发展的方向。
第三,提升养老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在金融服务上加载养老功能,增加养老服务的便利性,降低养老服务的成本,探索养老医疗支出,整合医疗养老金融服务,比如金融机构向专业机构采购养老服务,与金融机构利用社区银行网点优势,整合社会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四,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根据不同收入层次和年龄阶段,推动发展商业性养老保险、信托、投资类产品,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在促进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达到培养、提升居民自我养老意识的效果。
本文编辑/张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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